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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持续深化实施市县两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将分散在各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划转由各级行政审批局集中实施,全面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及其电子印章,更高效、便捷服务企业群众,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出发点,以企业群众“事好办”为落脚点,构建市、县、乡三级“一枚印章管审批”全覆盖的贺州政务服务新模式,助推贺州市打造东融一流营商环境。
一、创新重构审批机制,实现减环节提效率。一是整合优化市行政审批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集中转隶涉改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35名在职在编人员至市行政审批局和市政务服务中心,根据投资建设、市场服务、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社会事务、涉农事务、勘验核查等审批职能优化审批业务,编制《贺州市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层级目录》,明确审批层级,赋予审批科室审批自主权,实现压减部门行政审批环节,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审批提速72%。二是创新市县同步推进,印发《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贺州市推行市县两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将市、县(区)相关部门和领域需集中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划转至市行政审批局、县(区)行政审批局行使,明确将市发展改革委、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等18个部门和档案、新闻出版、侨务领域共184项行政许可事项以及市辖三县两区16个部门4个相关领域纳行政许可事项划入本级行政审批局集中实施,做到“应划尽划”。
二、创新业务协同机制,实行审批闭环运行。创新建立“2+6”协同运行机制,即建立信息双向互通、工作双向互动的审管反馈机制,设立审批专员、会商专员、评审专员、观察专员、勘验专员、监管专员“六大专员”闭环运行制度,推动行业部门协同联动,提升审批效率,一是审批科室及时将行政审批信息推送至监管部门及贺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确保监管部门第一时间接收行政审批信息,便于后续监管执法;监管部门在监督执法中发现问题,形成处理结果后及时将影响行政审批的监管信息推送至审批部门,作为实施行政审批的重要参考依据,有利于审批部门推进信用承诺的执行。实现审批事项办理、推送、监管、反馈一体的信息全流程闭环管理。二是高频审批事项从“等待申请”向“主动服务”转变,如水土保持、人防设计主动对接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等部门掌握项目报批的前置材料,无需项目单位重复提交申请材料,对符合容缺后补材料项目主动做好提醒完善报建手续,先后对贺州广济妇产医院等7个项目实行承诺审批,推动项目完成报建手续,审批结果1天内抄送至行业主管部门,实现审批与监管无缝衔接。通过勘验科牵头,各有关部门协同联动的方式,做到一次勘验,多部门同步出具勘验结果,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在联动审批过程中提前介入,有效避免审批监管脱节风险。
三、创新综合受理模式,全力推动便民利企。一是以企业群众“事好办”为导向,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全链通办”、异地办、便民利企“微改革”等政务服务改革举措落地生效。截至2024年2月底,依托“桂通办”平台事项管理系统编制依申请政务服务实施清单7561项,全区通办事项6794项,“跨省通办”事项6441项,在“全链通办”系统推出100个“一件事一次办”主题集成服务。办结行政许可申请1798件,群众评价满意度100%。全市为群众办理全区通办4754件,“跨省通办”8679件,完成“全链通办”集成服务约6041件。二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市行政审批局综合受理服务区,实现“进一扇门、到一个窗、办所有事”。设置接件窗口6个,出件窗口2个,咨询导办窗口1个,预留窗口8个,建立“前台接件、后台审批、统一出证”的运行模式,全面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及其电子印章,形成“一枚印章管审批”的新格局。截至目前,全市“一枚印章”办件13.4万件,其中基层办件13.2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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