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事项

1.食品经营许可;

2.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管理信息采集;

3.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4.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场所营业前燃气安全检查。


适用对象

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序号

事项名称

个性材料

已关联电子证照名称

共性材料

1

食品经营许可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平面布局流程图(标注主要设备设施及经营面积);

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目录清单;

5.利用自动设备从事食品经营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每台设备的具体放置地点、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展示方法、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方案等材料;

6.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营业执照

申请人应提供以下共性材料:1.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办理申请表;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

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管理信息采集

1.设置地址;

2.设置形式;

3.设置位置;

4.设置规格。



3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一、告知承诺方式办理:

1.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

2.营业执照;

3.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4.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属于委托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其中,第1、2项材料通过消防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或者消防业务受理窗口提交;其他材料可以在消防救援机构现场核查时提交。

二、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

3.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4.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属于委托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其中,第1、2项材料通过消防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或者消防业务受理窗口提交;其他材料可以在消防救援机构现场核查时提交。



4

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场所营业前燃气安全检查

《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场所营业前燃气安全检查用表》部门检查签字盖章扫描件。




申请书可点击下载: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办理申请表.doc



办理方式

1.线上申请:申请人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广西政务APP等平台在线提交开办餐饮店“一件事”申请表及申请材料。

2.线下申请:申请人在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综合窗口提出申请,提交开办餐饮店“一件事”申请表及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开办餐饮店“一件事”业务办理流程图

承诺办结时限13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

1.开办餐饮店“一件事”承诺办结时限为13个工作日。

2.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管理信息采集。

3.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办理时限为受理申请之日起13个工作日内;在政务窗口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当场予以办结,不含现场核查和问题整改时间。

4.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场所营业前燃气安全检查。


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受理窗口。

(二)电话咨询:

贺州市:0774-5130691/5136711

八步区:0774-5270655

平桂区:0774-8832810

钟山县:0774-8981125

富川县:0774-7898290

昭平县:0774-6691289

政策依据 涉及事项 适用对象 申请材料 办理方式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咨询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