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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2026-03-12 16:25     来源:贺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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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粮食安全而实施的一项重大强农惠农政策。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通知要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继续列入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各地要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制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规范补贴面积登记、审核、公示和资金拨付、发放等重点环节,确保2026年 6月 30日前完成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我市结合实际,制定《贺州市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二、制定依据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6〕16号)。

三、主要内容

(一)重点工作

1.研究制定方案。各县(区)制定方案并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正式印发实施。

2.准确确定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全市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和承包了国有农场耕地的农场职工。严禁公职人员领取或代领补贴,严禁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死亡人员账号。

3.明确补贴范围。以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按照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要求,据实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暂未完成登记颁证工作的地方以家庭联产承包土地面积为基础。

4.强化激励约束。实行差异化补贴,强化反向约束,严明申报纪律。 

5.统一县域补贴依据。统一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为补贴依据(个别农户因客观原因未确权的除外)。

6.规范系统操作流程。补贴农户信息录入、数据审核、公示管理、补贴发放等工作都必须通过“一卡通”系统进行操作。

7.落实补贴公示制度。乡镇要通过“一卡通”系统,生成各村组农户补贴情况公示表,列明农户姓名、补贴面积、核减面积等关键信息,加盖公章后在村内张贴公示7天。

8.严格补贴面积审核。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牵头会同财政部门,并邀请自然资源、统计等部门参与对乡镇上报补贴数据进行审核把关,每个乡(镇、街道)随机抽取1~2个村,每个村抽取5~10个农户进行审核。

9.按程序报审和批复。

10.及时发放补贴资金。

(二)责任分工

1.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区域内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的实施工作,统筹推进年度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制定印发、补贴标准和资金分配方案审批,组织开展补贴面积核实、资金兑付、监督检查及信访等工作,并落实所需的工作经费。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补贴面积的申报、核实和公示,信息的审核和录入,以及本乡镇补贴工作的培训、总结、汇总上报等工作。

2.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制定年度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及报批,组织做好农户基础数据采集、审核、汇总、分析,测算补贴标准,向财政部门提供审核后的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及资金分配方案等工作;牵头做好补贴项目实施绩效评价、信访受理、总结等工作;配合开展补贴工作的培训、检查指导等。

3.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的拨付、兑付情况审核、旬报等工作;补贴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专账管理;牵头开展补贴工作的培训、资金检查等工作;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制定年度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做好补贴政策绩效考核、信访受理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一是强化措施保障;二是完善档案管理;三是按时报送材料。

四、解读机关

由贺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读,联系电话:0774-5125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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