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委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由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编制。报告全文包括: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广西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全文公开(网址:http://fgw.gxhz.gov.cn/),如对该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江北中路221号,邮编:542899;电话:0774-5135920,电子邮箱:hzfgw@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本委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委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政务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信息发布平台和渠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全市经济总体形势、产业协调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发展改革动态、粮储和物价及办事服务指南信息,较好地完成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为上级领导、社会各界提供了良好的信息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387条,微信公众号共推送微信850篇,今日头条推送信息610条。主动公开信息聚焦在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项目的执行、实施、监督、整改等方面信息。涉及行政审批、重点项目、宏观经济、粮食收购单位资质、价格趋势、价费公示等项目,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做到及时更新并向社会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2件,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和答复,具体答复情况以及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三、第四部分。从申请方式看,当面申请0件,网络申请2件。申请事项主要集中在价格收费、建设项目、综合规划等方面。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梳理信息公开目录和事项清单,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台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公开”的原则,对各科室在委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2021年,共制定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均及时通过委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网站建立民意征集专栏,在重要政策文件出台之前,通过网站民意征集专栏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由我委印发或由我委牵头拟订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通过互动交流、新闻发布等多种形式互动,采用图片、音频、文字等解读方式,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2021年在委网站通过政策解读专栏,发布《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贺州市财政局 贺州市教育局关于调整贺州市城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解读、《关于印发贺州市城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指导标准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关于八步区、平桂区城镇管道燃气非居民用气综合配气价格的通知》政策解读等,围绕社会热点问题,准确传递政策意图。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在网站相关栏目公开领导简介、机构职能、政策文件、权责清单等信息;同时编制并公开我委负责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办理材料、咨询电话、注意事项等。明确需要提交材料的名称、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集中公开与政务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通告、办事指南、常见问题、举报方式和网上办理流程,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相关事项。一是创新网站栏目建设。归集本委政务效能公开、监管信息、惠民数据开放、办事服务、数字化改革展示等方面信息,拓展信息公开领域,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二是提高网站信息纠错能力。利用“政府网站找错”“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等工具做好网站监测。三是开展网站移动化、适老化改造,以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实现数据同源、服务同根,整体联动、协同发声。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相关要求,本委高位统筹,全委信息公开工作由委办公室牵头开展门户网站运维管理、网站信息发布、受理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办公室分管领导组织协调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各科室及委属各单位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管理,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强化政策、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要求,确保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严格执行《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信息发布和内容管理制度》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加大队伍建设力度。组织开展信息员操作培训,明确栏目维护责任,确保网站维护工作机制顺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2 |
0 |
2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4 |
0 |
21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工作谋划不够;二是政策解读水平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很大差距。因此,在新的一年里,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实现突破。
1、提高站位,主动谋划,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质量。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经济和社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人民群众关注关心的重点问题,提前谋划,主动作为,最大限度发挥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扩展公开渠道,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法治,总结公开经验、规范公开标准、增强公开实效,切实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提升公开服务质量。以政府数字化转型为契机,以改革创新破除制约政府信息共享,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智能化水平。运用多种媒介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熟悉政务公开知识,提高我委政务公开水平。
3、加强培训,用好载体,提升政策解读水平。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善于借助媒体力量,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开展政策解读,做好政府与市场、与社会的沟通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落实,提升政策解读水平,扩大公众受益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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