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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01-19 09:25     来源:贺州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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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桂政办发〔2009〕180号)和《贺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贺政办发〔2009〕200号)要求,特编制本年度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各级各部门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xhz.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贺州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1-3号;邮编:542800;电话:0774-5136722;电子邮箱:hzlgkb5136722@163.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2015年8月,根据贺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贺州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贺编2015〕51号),在贺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贺州市招标投标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了贺州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管办”),对市政管办主要职能和科室职能进行调整。目前,政务公开科的在编人员为3人。我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建立了“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实现了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一体化管理和统筹协调发展,形成了“政府主抓,政务办牵头,监察机关监督,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一服务两公开”运行机制。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本级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内设政务公开科(股)室,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本级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推进、指导和监督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和规范我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近年来我市先后制定和公布了《贺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贺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试行)》、《贺州市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等二十四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和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更趋完善。我市通过印发《2015年贺州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贺政办〔2015〕78号)对全市2015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继续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行政机关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通过向被考评单位下派工作任务,督促被考评单位按时按质完成工作进度,进一步健全考核激励机制,以绩效考核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我市各级各部门及时更新、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程序等作出详细规定,并按时将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市在完善政务公开栏、电子信息屏、报刊、广播、电视等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常见形式的基础上,重点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新闻发布会等主动公开渠道的建设,大力推进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自治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建设,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1.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联网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模式。2015年,我市依托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联网的政务服务体系,在市本级、三县两区、61个乡镇(街道)和755个村(社区)的政务服务中心和各服务窗口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实现了对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信息统一公开。其次,依托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自治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基层信息化平台,建立了横向到各级政府所属各部门,纵向延伸到县、乡、村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据统计,目前全市各级共有502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纳入了统一平台,其中市本级133个。全市三县两区、61个乡镇(街道)755个村(社区)开通了自治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基层信息化平台,实现了对乡镇、行政村行政审批服务和政务信息的全面公开。

2.加快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坚持以人为本,以公众为中心,把为公众服务、为企业服务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点,坚持“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和公众参与”三大功能定位,着力打造服务型政府网络平台。各级政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和办事服务等信息,公开重要行政法规、政府规章,各政府机关的主要规范性文件,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以及人事任免、机构设置、奖励表彰等政府信息,使其成为“了解贺州的窗口、联系群众的桥梁”。

3.规范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交流对接机制,加强各级各部门向本级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和图书馆报送公开信息工作,推进本级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

4.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我市各级各部门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紧密关注民生和公民权益问题,整合社会经济、综治维稳、教育医疗、交通环保、公用事业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和服务信息,及时对外发布,年内共举行新闻发布会 11场,使广大人民群众较好地了解了政府信息,初步形成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集中、运转高效的新闻发布制度,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5.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和与公众互动交流新平台的建设。目前,我市公安交警等部门开通了微博,拉近了政府部门与老百姓的距离,及时便捷地发布各类权威信息。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12345”(政府热线电话)建设和管理,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确保热线电话有人接、能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二、各级各部门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体制

2015年,我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以下简称“两公开”)工作,将其列为重要议事日程,统一研究部署。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强化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对本级“一服务两公开”工作的综合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两公开”工作经费和人员办公经费列入部门财政预算。全面落实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行政首长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建设、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各相关部门强化沟通协调,加大对本部门本系统“两公开”工作的指导,大力推进“两公开”建设。

(二)突出重点,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2015年,我市由市审改办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清理审批事项工作,经过部门自查清理、市权清办审核、部门意见反馈、提交专家组评审等工作环节,完成了市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等第一批18个部门(单位)权力事项的审核,共保留权力事项1456项,下放权力事项17项,部门共有权力事项11项,该事项已于2015年12月16日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2.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加大政府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的公开力度,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2015年,除涉密部门外,全市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68个部门和单位均按时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了2015年度部门预算、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和2014年部门决算、部门“三公”经费决算。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做好保障性住房和土地房屋征收、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公开工作。2015年公开了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信息、待分配房源信息、分配结果信息等各类信息18条;公开征地拆迁补偿和土地矿产资源交易情况等信息289条。

4.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实施了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公开,详细公开了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等信息。2015年,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该中心网站发布全市220个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信息380多条。

5.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制度,推动社会保障信息、医疗卫生领域信息、教育领域信息的公开工作。一是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等信息(含农合疗)能够按年度向社会公开。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在统一平台及时发布。二是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的人数、标准(比例)、补助水平以及资金支出等信息能够及时公开。三是积极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在统一平台和教育局网站发布招生考试报名情况及人事情况、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职称评定情况50多条。四是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在统一平台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服务信息、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价格、收费,公开医务人员执业上岗、就医服务指南、服务承诺等内容,公开《广西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及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参保流程等信息,方便群众了解和查询。

6.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做好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改革重组、负责人职务变动及招聘等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公开财务信息。

7.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空气质量周报,让公众及时准确地了解贺州市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受理及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信息334条、公开环境执法信息27条、公开投诉举报信息35条、公开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44条、核与辐射安全信息8条

8.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通过市食药局网站、统一平台和《贺州日报》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公开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同步公布已经采取的处理措施和进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发布食品药品质量公告。2015年公开食品药品案件查处案件414个;依法公开“四品一械”监督抽检信息,及时公开抽检不合格的单位、品种及批次等信息 14 条。

9.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对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等信息做到了全面公开;对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法人登记证号、名称、地址、等级评估结果和年检结果等信息做到了定期公示。

(三)切实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2015年,我市各级各部门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加强议题设置,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组织专家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三是深入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今年5月中旬,我市各县区紧紧围绕“以公开保障改革,以改革促进转型”这一主题,通过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开设政务公开专栏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全市第三届“政务公开日”活动。此次“政务公开日”活动,现场共接待群众咨询3600多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1万多份,办理审批或服务业务50多件,登记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60多件。通过举办“政务公开日”活动,有力地推动了我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营造了政府与公众良好的关系,对打造阳光政府形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四是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评体系,强化监督管理

进一步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绩效考评工作,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绩效考评指标,全面加强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同时要求各级各部门通过媒体、网络、投诉电话、信箱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对本级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有效地推动了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遵循“发现及时、落实责任、处置迅速、控制得当”的原则,认真开展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各级行政机关建立健全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发现机制,强化对信息发布渠道的监督管理,建立接受公众反映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渠道,制定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预案,发现涉及本行政机关职责范围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后,立即按有关规定,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手机短信、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和渠道,及时发布准确完整的政府信息。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新闻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主渠道作用,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按照《条例》要求,各级各部门在2015年3 月31 日前通过政府网站和当地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向社会公布了本级本部门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2015年全市(含各县区)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385条,组织召开各类新闻发布会共计11场,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98次。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各级各部门主动向本级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内容涉及机构职能、政策法规、经济建设、财政管理、土地管理、工商、税收、住房制度改革、教育、计生等方面。其中市政务服务中心共收集130个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资料2158份,共接待查阅168人次。市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共收集95个单位政府公开信息1518份,共接待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现行文件63人次,提供公开信息、文件265件次;接待查阅公开的馆藏档案资料582人次,提供档案资料1650卷次。市图书馆共收集81个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资料1912份,共接待查阅210人次。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2015年我市各级政府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60580 条(其中市本级14347条),比去年增加22097条,同比增长57%。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6110条(不含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涉及政府工作报告、工作动态、人事任免、政府文件等政府公开信息,全文电子化率100%。截至2015年12月31日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总访问量达989万人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5年贺州市、县(区、管理区)依托政务服务体系,在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提高回复质量,建立沟通机制,明确责任,确保答复意见统一,积极探索创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方式、方法。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我市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贺州市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试行)》(贺政办发〔2009〕200号),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工作。据统计,2015年我市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现象。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为本级政府信息公开主要的查阅场所,对外统一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牌子,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在场地建设、办公设施配置、人员、经费等方面予以保障。一是开辟相对独立的场所,确保一定的办公面积,配置必要的办公家具及一定数量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现代化设施设备,建设顺畅快捷的网络环境,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保证。二是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负责查阅中心政府信息的接收、登记、归档、保管、利用等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三是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做好政府信息的接收、管理、查阅利用、收费、登记备案等工作,为公众查阅、索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无收费现象。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对依托政府网站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不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的多样性方面有待进一步挖掘;市政府网站民生和企业领域服务能力以及互动功能有待提升;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及时;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强等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和健康发展。下一步,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建设,解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不足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继续重视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开展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长效机制,落实统一平台内容保障责任分工,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平台的内容保障工作,从而形成各级各部门共建平台的新机制。

(二)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拓展政府网站互动功能。围绕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决策前征求群众意见,或及时公开意见反馈和采纳情况,加强民意征集、在线访谈、依申请公开渠道建设。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重大关切的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并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以及时、便捷的方式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

(三)加强信息资源梳理,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自治区统一标准梳理完成各自行政职权目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以专题形式进行公开,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得“一站式”在线服务。

四)强化监督考核和教育培训工作。继续强化监督考核,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丰富培训形式,增强培训效果,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贺州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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