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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你单位报来《贺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重新审批贺州市消防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贺消函〔2024〕1号)及有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我委于2016年9月27日和2023年11月2日批复了贺州市消防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于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内容发生较大变化。为加快项目建设,现重新批复贺州市消防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贺州市消防训练基地建设项目,2017-451102-47-01-018913。
三、项目建设地址:贺州市规划东鹿大道与创业路交汇处东北侧。
四、项目建设单位:贺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9910.75平方米,其中训练基地综合楼7710.85平方米,战勤保障站4129.38平方米,特勤站2602.50平方米,训练塔2185.26平方米,大门60.26平方米,战勤保障仓库2268.00平方米,真烟真火训练室608.00平方米,训练塔—1层地下室346.50平方米。建设内容: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绿化工程等配套基础设施。
六、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12219.4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394.0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43.51万元,预备费581.8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七、原贺发改投资〔2016〕343号和〔2023〕65号文废止,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抓紧委托相关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并报我委审批,严格按照基本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开展前期工作,待建设资金等各项建设条件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28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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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形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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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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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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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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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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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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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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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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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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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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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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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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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购置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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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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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和设备购置工程应进行公开招标。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进行招标活动。 2024年3月26日 | |||||||
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3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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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