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中共贺州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贺州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市委、市人民政府:
2025年,贺州市应急管理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贺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部署,将法治贺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融入应急管理全过程、各环节,着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应急治理体系,切实以法治力量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法治化环境,法治建设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我局选送1名选手获第二届全区应急管理科普讲解大赛“十佳”称号;我局《严守禁放规定 共护蓝天净土》一文入选市人大常委会《贺州立法这十年》“法规实施典型案例”;局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窗口获年度考评五星级称号;全局领导干部职工未发生违法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无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涉企违法违规行为;无因渎职侵权导致危害公民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恶性事件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零败诉。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做法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
一是强化组织引领,压实法治责任。成立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应急管理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带头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点难点问题;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法治工作,通过班子会、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法治专题讲座、专题研讨等形式,推进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
二是健全学习体系,提升法治素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干部教育培训的核心内容,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及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建立“常态化学习+专项培训+考核检验”的学法机制,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学法不少于60学时、学习覆盖率100%。全年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4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法治、业务培训累计600余人次,有效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能力。
三是深化宣传普及,营造法治氛围。围绕“八五”普法规划,聚焦应急管理领域重点法律法规,组织参与“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6场,覆盖群众超2000人次。深入推进法治宣传“五进”(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活动,针对企业员工、学校师生、社区群众等不同群体,精准发放法律法规读本、政策解读手册、安全宣传品等资料2万余份,重点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核心法规,推动法治知识入脑入心。充分发挥局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作用,编辑推送政策法规、应急安全知识等图文信息600余篇,制作发布短视频3期,累计阅读量超12万人次;结合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让群众直观了解违法后果,切实提升全民应急法治意识。
(二)狠抓“一规划两方案”落实,推动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一是完善依法行政体系,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执行重大问题集体决策、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前深入调查研究、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局务会集体讨论决定的闭环流程,确保决策科学合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细化操作流程,规范执法行为,确保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公开。健全应急部门权责清单,配合编办及各县(区)梳理乡镇(街道)级应急管理履职事项清单10大项45小项,明确履职边界,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长期聘请法律顾问1名,全年协助开展依法行政、出具法律意见、参与听证、出庭应诉等工作21次,对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规范性文件等出具法制审核意见63个,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组织3次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各1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零败诉。
二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优化执法效能。进一步规范贺州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推行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行政执法,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落实行刑衔接实施细则,形成监管合力。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执法”要求,推进扫码入企检查,实现涉企检查线上线下闭环管理,减少重复检查、随意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年组织行政处罚听证3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各1次,实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零败诉,执法公信力持续提升。
三是压实普法工作责任,强化普法实效。实施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任务措施清单制度,将普法工作分解到各科室、各岗位,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任务落细落实。坚持执法与普法并重,将普法贯穿于行政执法、日常监管、隐患排查全过程,在执法检查中同步开展法规宣讲、政策解读,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创新普法方式,采用群众易于理解、接受的以案释法、案例警示等形式,全年发布典型案例60余篇,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推动普法宣传从“被动灌输”向“主动接受”转变,切实提升普法精准度和实效性。
(三)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提升服务质量。全面梳理认领42项政务服务事项,完成权限配置、流程规范和办事指南编制,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标准化办理”。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制定烟花爆竹零售店开办“一件事”办事指南,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全年办理行政许可300余件(含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操作证等类别),线上办件率100%,全年无违规审批、无差错办件、无迟办件,1—4季度局办证窗口均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星级考评称号,群众和企业满意度持续提升。
二是强化涉企精准服务,助力企业发展。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开展涉企违规案例核查整改3轮,切实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推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包容审慎执法举措,明确适用情形和操作流程,累计对61项轻微违法行为实施不予行政处罚,既守住安全底线,又体现执法温度。探索推行“保险机构+应急部门+安全生产专家”三方联动模式,提升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质量,全年组织专家95人次深入企业开展风险减量、隐患排查帮扶,指导企业352家,排查整改隐患976处,整改完成率100%;组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124场次,培训人员1550人次,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全年公示行政处罚案件7件,组织诚信宣传活动5场,编写报送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4篇,助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构建社会监督机制,凝聚共治合力。统筹推进全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工作,健全举报受理、核查、反馈、奖励闭环机制,畅通12345政务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等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的积极性,构建“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全年受理并核查社会举报2186起,查实1026起,累计发放举报奖励资金16695元;推动企业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全市1697家生产经营单位全部建立该机制,累计报告隐患4132项,整改完成率99.9%,发放奖励23.3万余元,切实发挥社会监督和企业内生动力作用,推动隐患动态清零。
四是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在政策法规宣传、事故调查处理、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等方面,加强与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及各县(区)的对接联动,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共同推动《贺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有效实施。我局《严守禁放规定 共护蓝天净土》一文,成功入选市人大常委会《贺州立法这十年》“法规实施典型案例”,彰显了法治建设工作成效。
二、存在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力量仍显薄弱。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执法人员总量不足,基层执法队伍人员配备不均衡,部分基层执法人员专业能力不足,基层执法装备配备滞后,难以满足新形势下应急监管执法工作需求。
二是普法宣传创新性不足。普法宣传仍以传统的线下讲座、发放宣传资料为主,短视频、互动式、沉浸式宣传等创新手段应用较少,普法宣传针对性不强。
三是跨部门协同效率有待提升。在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落地、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落实、重大隐患联合排查等工作中,与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不够健全,信息共享不及时、协同配合不够紧密。
三、下一步工作
(一)强化普法宣传,提升全民应急法治素养。聚焦202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2026年5月1日正式施行)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条例》《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新出台法律法规,制定专项宣贯方案,开展精准化、差异化普法宣传。完善年度普法宣传计划,加大短视频、图解、动漫等新媒体产品制作推广力度,丰富宣传形式;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牵头组织开展全市应急科普讲解大赛、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安康杯”竞赛等活动,联合主流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全年完成市级主流媒体专题报道不少于12次,曝光典型案例不少于12个,推动应急法治知识普及全覆盖。
(二)规范执法监督,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持续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要求,推行分类分级监管,减少不必要入企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探索试行“预检式”执法,提前排查企业安全隐患,指导企业整改落实,推动执法模式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转变。采取集中评查、交叉评查等形式,每季度组织一次全市应急管理执法案卷评查,及时发现并整改执法过程中的问题;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实战练兵,重点围绕新法规、新技能开展培训,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
(三)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持续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进一步梳理优化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完善办事指南。加强行政审批与执法检查衔接,建立审批与监管协同联动机制,实现“审批即监管、监管促规范”。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行政处罚信息“即办即公示”闭环机制。扩大法制审核覆盖面,实现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行为法制审核全覆盖,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
(四)聚焦企业需求,强化涉企精准服务。加强企业安全发展项目推进工作,加强项目外训师队伍建设,规范服务流程。推动安责险与企业安全发展项目深度融合,督促保险机构组织专家开展服务,确保投保企业服务覆盖率100%。重新制定印发本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明确县(区)政府和行业部门责任,规范举报受理、核查、奖励等流程。督促企业落实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加强隐患整改跟踪督办;精准对接企业需求,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政策法规专题培训。
(五)健全协同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建立跨部门常态化沟通对接机制,针对安责险推进、举报奖励、重大隐患排查等重点工作,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加强信息共享、协同配合。充分发挥专业力量作用,加强与融媒体中心、法律顾问、行业专家的合作,加强安全生产专家库监督管理,提升专家服务质量,为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支撑。
中共贺州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贺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兵元,5120857)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