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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自治区医保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对照中共贺州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的《贺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主要任务分工方案涉及的工作要求,持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深入推进法治建设,进一步提升群众医疗保障质量,全力推动我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
加强领导班子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组织制定、印发《2025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要点》,将“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格局”、“落实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和医保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信息贯通工作机制,将医保基金监管延伸到‘人’,强化责任追究”等法治建设重点任务纳入年度核心工作范畴,推动法治建设要求全面融入医保主责主业,以法治化手段引领职能工作提质增效、协同发展。
二、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抓实法治理论和法律法规学习,筑牢领导干部法治履职根基。一是聚焦核心思想,深化理论学习。始终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设置专题学习模块、开展常态化集中研讨。以领导带头学、交流互鉴学的方式,推动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二是丰富学习载体,实现学法全覆盖。线下采用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组织领导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参加法治相关培训。线上依托国家学法用法平台、干部网络学院课堂等载体,搭建自主学习矩阵。通过“线上+线下”双发力,确保领导干部学法全覆盖、无死角。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2025年4月,举办医保基金监管业务培训班,解读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广西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指导开展医保基金现场检查,讨论医保行政执法案件的实践与困难等。全市各级医保部门的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分管领导、业务骨干,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工作分管领导及医保工作负责同志,定点零售药店代表等200余人参加培训。2025年,全市各级医保部门共组织医保基金监管培训24场次,培训人员2700余人次。
(三)落实持证上岗要求,保障规范行政执法。组织我局及下属单位,八步区医保中心、平桂区医保中心证件即将到期、新调入人员共5名参加2025年第二次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5人均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全局在职在编人员中25人持有全区统一的行政执法证,持证率81%。
(四)健全转化机制,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将法治学习成效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把依法决策、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评优评先重要依据,推动法治理念深度融入医保工作各领域、全过程。
三、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贺州市医疗保障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规范开展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的决策调研、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聘请法律顾问,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切实听取法律顾问意见,2025年收到法律顾问意见书6份。为拟制定《贺州市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已进行前期调研、基金测算、向内部机构和相关部门征求意见,下一步将按要求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开展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立足工作实际,聚焦医保基金监管核心任务,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核心宣传内容,通过“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医院”等“五进”活动,有效扩大宣传覆盖面,向社会各界做好法治宣传,增强社会公众医保法治意识,营造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一是2025年4月制定印发《2025年贺州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组织各级医保部门开展主题为“医保基金安全靠大家”的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线上平台开设医保基金监管政策宣传专栏、举办有奖竞答活动等;线下召开政策培训会,发放宣传折页、海报,举行警示教育通报会等形式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医保基金监管宣传。二是定期更新微信公众号“贺州医保”法治文化宣传专栏,更新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依法严惩医保骗保犯罪典型案例》、《医保基金安全靠大家--欺诈骗保,罪责难逃!》、《图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普法信息。
(三)筑牢基金监管安全防线。一是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定点医药机构常态化检查。2025年,检查定点医药机构640家次,处理147家次,全市追回(含清退)医保基金6080.01万元。二是强化部门联动。2025年,分别向纪检、卫健、市场监管部门移送医保基金监管线索40条、41条、29条。三是入选国家医保基金智能监管改革试点地区。深化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及医保智能场景监控系统应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接入智能审核事前提醒和事中监管系统的比例分别达92%、100%,累计事前提醒16.39万人次,阻断不合理支出561.01万元;事中预警27.74万人次,阻断不合理支出420.85万元。智能场景监控系统启用以来,全市住院场景医保基金支出同比减少6928.59万元。四是推进追溯码采集应用,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已100%实现追溯码采集,有效打击“回流药”、“串换销售”等违法行为。
(四)不断提升智慧医保经办服务水平。一是升级医保综合服务终端,实现31项查询类业务和24项办理类业务“刷脸办”,极大提升业务办理便捷性。医保综合受理窗口连续24个季度获评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星级”窗口,年内共收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派表扬工单8则。二是创新应用人工智能赋能医保服务。推出全区首个医保AI客服“贺小保”,24小时不间断响应群众咨询,大大减少群众往返“跑腿”、来电等候时间。三是创新医保政策宣传方式。推出情景短剧、动画演示等数字人主播宣传视频12期;创新推出《医保综窗记》栏目,其中1期获国家医保局微信平台采用发布,以生动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解读、宣传医保政策。四是全区首个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改革试点落地贺州。按照“统筹推进、分步实施、平稳过渡”的要求,2025年3月19日发放全区首笔生育津贴至参保女职工个人,从5月1日起由过渡实施转变为全面实施。2025年,生育津贴直发个人1849人次、3032.82万元。五是通过数据赋能,积极推行医疗救助待遇“免申即享”。采用数据共享自动识别困难群众,直接发放医疗救助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通过“免申即享”支付医疗救助待遇295994人次、14811.43万元。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一)部分领导干部学习精度和实效性有待提升,法治学习与实践仍需持续加强。下一步将重点采取以下三方面措施:一是深化理论学习,提升学用转化实效。二是在实践应用上,聚焦医保领域行政执法、政策制定等重点环节,开展具有针对性的法治能力培训和强化实践锻炼;三是在成效保障上,建立健全学习效果评估和成果转化机制,确保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提升真正体现在依法履职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成效上。
(二)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在内部管理和政策执行上仍有不足,对医务人员的医保政策培训和执业行为约束有待加强;违规收费、过度诊疗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情况仍有发生,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下一步将重点采取以下三方面措施:一是强化法治宣导,深化主体责任意识。二是优化医保服务协议约束机制,强化协议对医药机构行为的引导和约束。三是推动协同共治,加强社会监督。
中共贺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贺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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