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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文化广电和旅游工作的全过程,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举措与成效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法治思想根基。我局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推动全局干部职工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年内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8次,举办专题讲座2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培训2期,参与法治学习人员300多人次,有效提升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聚焦主责主业,坚持依法履职尽责。一是严格规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紧盯出版物市场、网络文化、娱乐场所等重点领域,开展“扫黄打非·2025”系列整治、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治理、歌舞娱乐场所超时经营集中整治等行动,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500余人次,检查文化经营场所1100余家次,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41起,罚没款总额12.77万元。其中,1起案件被文化和旅游部评为“2024—2025年度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重大案件”,执法办案能力获国家和自治区认可。二是依法推进文旅行业管理与服务。根据中央、自治区及贺州市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和强制消费等问题整治工作,重点打击“不合理低价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违法行为。全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查处旅游市场违法案件8起,旅游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三)优化监管方式,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配备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实现执法行为全过程留痕。同时,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年内,共审核重大执法决定30余件,提出修改意见20余条,有效提升了执法质量。此外,还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和精准度。依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信息平台,实现案件受理、调查、处罚等环节的信息化管理,大幅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深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将普法宣传贯穿于执法全过程。通过制作法治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治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文化旅游法律法规。年内,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5000余人次。同时,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线上普法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渠道发布普法信息,有效扩大了普法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建设队伍力量有待加强。随着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的快速发展,执法任务日益繁重,但执法队伍人员数量相对不足,且部分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在面对一些新型违法行为和复杂案件时,存在执法经验不足、法律适用不准确等问题。同时,法律专业人才短缺,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方面,缺乏专业的法律支持和指导。
(二)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足。普法宣传方式较为传统,主要以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讲座等形式为主,缺乏创新性和吸引力。宣传内容与群众的实际需求结合不够紧密,对不同群体、不同行业的普法重点不够突出,导致普法效果不够理想。例如,在对文旅企业经营者的普法宣传中,没有充分考虑其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宣传内容缺乏针对性,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
(三)行政执法衔接不够顺畅。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与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等机关的衔接机制还不够完善,存在信息沟通不及时、案件移送标准不统一等问题。部分案件未能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影响了执法效果。同时,在联合办案过程中,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还不够紧密,存在职责不清等现象,影响了案件办理的效率和质量。
三、下一步计划
(一)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法律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充实法律专业人才队伍。
(二)创新普法宣传方式。结合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特点,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利用新媒体平台,如短视频、直播等,制作生动有趣、通俗易懂的普法宣传作品,吸引群众关注。开展“以案释法”活动,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针对不同群体、不同行业的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普法方案,开展精准普法。
(三)完善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聚焦黄姚古镇、姑婆山、西溪森林温泉等核心景区和电竞酒店、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密室逃脱等新业态,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消防、应急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联合突击检查行动,形成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合力。
贺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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