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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以来,贺州市城市管理局坚持以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及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贺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主要任务分工方案》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城市更新、执法监管、民生服务全过程,切实以法治力量赋能城市精细化治理。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与工作成效
(一)强化思想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政治根基
始终把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保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核心学习内容,不断健全常态化学法用法机制,推动法治学习走深走实。2025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法4次,着力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防范风险的能力,推动全局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聚焦地方立法,完善城市治理法治保障
紧扣城市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推进“一事一法”精准立法,持续提升地方立法质效,为城市治理提供坚实制度支撑。2025年,完成《贺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送审,《贺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正式落地实施,推动城市精细化治理迈入法治化轨道。
(三)规范决策程序,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三重一大”集体研究、民主决策,落实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25年聘请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决策、合同协议审查,累计完成合法性审查100余件次,确保各项决策合法合规、务实可行。
(四)强化执法监督,推动执法行为规范有序
一是聚焦执法规范,以问题为导向深化监督整改,排查发现的23件执法不规范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建立常态化执法考评机制,通过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开展2次城管执法考评,覆盖5个县(区),重点核查执法人员资质、程序合规性及文书完整性。二是组织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法律知识考试,下达工作提醒函1份、转办函12份、整改函4份、督办函6份,发布通报2份,有效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与执法规范性,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三是将标准化队伍创建作为重点工作,制定印发《2025年贺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标准化队伍创建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创建目标。组织各县(区)相关负责人赴南宁市西乡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交流学习,实地借鉴先进经验,深化对标准化创建的认识,助力队伍形象与执法能力双提升。四是紧扣专业化建设需求,开展3次城管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邀请行业专家授课指导,累计覆盖执法队员300人次,夯实业务基础、规范执法流程,为打造高素质执法铁军筑牢能力根基。五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2025年,组织开展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成立评查小组赴各县(区)城管执法局实地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防范行政争议,提升执法人员程序意识与责任意识。全年共评查案卷14件,有效推动全市城管执法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
(五)加强法治培训,锻造高素质执法队伍
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通过专题讲座、业务集训、专家授课等方式,强化法治素养与执法能力。2025年举办法治专题讲座、执法业务培训不少于5次,邀请外地城管部门专家及法律顾问授课,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
(六)规范行政应诉,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认真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5年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件、民事诉讼案件3件、行政复议案件1件,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组织执法人员旁听庭审5次,以实战促规范,降低执法风险,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
(七)抓实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普法与执法融合、线上与线下联动,不断拓宽普法覆盖面、提升普法实效性。依托“3·15”、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通过横幅、展板、宣传册等开展线下宣传;用好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常态化推送法治信息。坚持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开展普法宣传、劝导教育,拓宽普法覆盖面,2025年共发放城市管理领域法规知识宣传单10000多份,营造“人人学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八)压实第一责任,强化法治建设组织保障
切实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重点工作统筹部署,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破解工作难点问题,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执法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升。部分执法人员法律功底不扎实、实践经验不足,应对复杂法律问题能力不强,执法规范化水平不均衡。
(二)法治思维运用不够深入。
部分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仍需进一步强化,存在“重经验、轻法律”的惯性思维,在处理复杂问题时,运用法治方式破解难题的主动性、能力不足。法治培训针对性、实效性有待提升,培训内容与执法实践结合不够紧密。
(三)普法工作质效不高。“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普法形式较为单一,针对性和创新性不足。重执法、轻普法现象依然存在,普法精准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执法监督,持续规范执法行为
加大对县(区)城管执法工作指导监督力度,通过案卷评查、随机抽查、“回头看”等方式,规范案件办理全流程,强化典型案例复盘剖析,及时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
(二)健全部门协同执法机制。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联合执法调度机制。强化执法监督,常态化开展执法案件评查和执法质量考核,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三)深化普法宣传,夯实法治社会基础
持续深入推进宪法、民法典及城管领域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示范引领。创新普法形式载体,结合群众需求开展精准普法、互动普法,推动普法与执法、服务深度融合,丰富普法内容、提升普法实效,切实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城市治理。
(四)严把法制审查,守牢依法行政底线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确保行政行为于法有据、程序正当。
贺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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