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贺财采函〔2024〕16号)
一、项目编号:HZZC2024-J1-990286-GXCH
二、项目名称:贺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康复设备及器材(重)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石家庄晟喜科技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贺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广西创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基本情况
我局收到投诉人通过邮寄方式的《投诉书》,该投诉书是经过我局下达《贺州市财政局关于限期补齐补正投诉材料的告知函》一次性告知书后补齐重新提交的投诉书。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的要求,无质疑答复情况材料。根据第二十一条“(一)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应当在收到投诉书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通知投诉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的规定。
2.处理结果:不予受理该投诉。
(此件删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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