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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贺州市生态环境局成文日期:2025年08月28日
标  题:贺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004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贺环函〔2025〕35号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5日

贺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004号提案的答复

2025-09-05 18:00     来源:贺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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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水源地综合整治力度 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的建议》收悉。您的提案客观、深入地分析了我市农村饮用水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对我们进一步改进和提升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对此,我们表示衷心感谢。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会同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等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突出规划统筹引领。我市始终将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已将相关内容纳入市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纲要,予以重点支持和保障。在此基础上,注重加强与各专项规划的衔接,将农村供水需求作为关键考量因素,着力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格局,为系统推进水源地保护、供水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提供坚实的规划支撑。

(二)大力推进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截至2020年底,我市全面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为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提供了有力支撑。进入乡村振兴新阶段后,我市持续优化农村供水工程布局,因地制宜提升供水保障水平,积极争取各类资金投入城乡供水一体化等工程项目。累计投入资金2.75亿元(其中富川瑶族自治县0.27亿元),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等各类农村供水工程297处(富川瑶族自治县32处),受益总人口45.55万人。目前,全市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20%,规模化供水工程服务农村人口比例达到32.52%。同时,累计落实维修养护资金0.46亿元(富川瑶族自治县0.084亿元),实施维修养护项目793处(富川瑶族自治县126处),受益累计达214.57万人次,有效保障了工程的持续稳定运行和群众的饮水安全。

按照国家及自治区关于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部署,我们以县为单位,科学编制了市、县两级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全市规划建设及改造农村供水工程371处,规划投资114.41亿元,其中富川瑶族自治县26处、投资36.87亿元。预计到2035年,全市及富川瑶族自治县将基本实现城乡供水“同质、同服务”。

(三)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自2019年起,我市逐步建立并完善了以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为核心的“三个责任”体系,以及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持续畅通市、县和工程三级监督举报渠道,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及责任人信息,切实打通群众诉求反馈“最后一公里”。

指导各县(区)制定完善县级、千人以上工程及分散式供水村屯的供水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农村水利问题动态清零机制和常态化排查监测制度,有序推动问题及时解决。通过多渠道、分层级开展饮水安全知识宣传和管水员培训,近三年来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培训管水员3500多人次。

全面深化水费收缴工作,实现所有集中供水工程定价收费,增强工程“自我造血”能力。积极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目前平桂区、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已初步实现统管,占我市县(区)总数比例达60%;八步区、昭平县正在制定实施方案、确定统管机构。深入开展水质提升专项行动,组织召开农村供水保障专责小组和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提升工作会议,面向市、县农村供水业务负责同志开展水质管理技术培训;推进净化消毒设施配置及更新改造,并要求各县(区)每年对集中供水工程进行全覆盖水质检测。

(四)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目前全市已划定乡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302个,根据实际供水变化动态进行调整优化。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回头看”作为常规动作,借助执法终端、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加强日常巡查,巩固整治成效,筑牢水源地生态防护安全屏障。

(五)扎实做好水源地水质监测。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对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以下简称“千吨万人”水源地)开展水质监测。全市纳入监测的27个“千吨万人”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水质达标率100%。此外,各县(区)另行委托监测机构对28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水质监测(平桂区4个、昭平县5个、富川瑶族自治县19个),全面保障水源水质安全。

(六)强化农村饮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定期组织疾控机构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覆盖全市所有乡镇,每个乡镇至少监测1处饮水安全工程的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每年枯水期和丰水期各监测一次,监测指标涵盖《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常规项目(除放射指标外)。监测报告及时报同级人民政府,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七)大力推进农村环境整治。一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174.83万亩次、水肥一体化技术面积10.02万亩,开展科学施肥技术培训5期次,培训人数193人次,开展科学安全用药培训14期,培训人数345人次,发放资料620多份,从源头减少污染。二是促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动规模养殖场(户)制定粪肥还田计划、建立资源化利用台账,全市投产的畜禽规模养殖场982家,制定粪肥还田计划977家,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的规模场879家。全市现有4家有机肥生产企业,合计产能达3万吨以上。富川瑶族自治县成功争取中央补助资金3000万元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目前正有序推进建设。三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10年以来,贺州市累计争取中央及自治区等各类专项资金5000多万元,地方政府配套资金226多万元,完成279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生活污水管控率为39.4%。

(八)加大执法力度,严控养殖污染。结合目前全区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专项工作,严肃查处畜禽养殖环境违法行为。2025年以来,全市共立案32起畜禽养殖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处罚金额23.44万元,其中富川瑶族自治县6起,处罚金额1.55万元。

二、下一步计划

(一)加强部门协作,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密切跟踪中央和自治区支持重点领域,深入挖掘我市农村规模化供水项目潜力,加强向上汇报衔接,做实项目前期储备,努力争取更多上级资金支持。

(二)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加强对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提升养殖场主体责任意识和处理能力。因地制宜选取低成本、易维护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鼓励分散区域采用生态技术,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

(三)全面深化管理责任体系。持续压实“三个责任”,健全完善“三项制度”及各级应急预案,加强培训指导,加大监督举报电话和责任人电话抽查核查力度,确保农村供水问题动态清零机制有效运转。

(四)加快推进县域统管。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统一管理、统一服务,努力实现“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鼓励群众参与工程的建设、管理和监督,营造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

(五)持续强化水源地保护。严格落实水源地保护要求,继续做好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健康。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您的关注和支持是我们不断前进的动力。我们将继续努力,扎实推进水源地环境综合治理,切实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希望您今后能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意见建议!


贺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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