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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成文日期:
标  题:(贺农函〔2025〕19号)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011号提案的答复(B类)
发文字号:贺农函〔2025〕19号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8日

(贺农函〔2025〕19号)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011号提案的答复(B类)

2025-08-18 17:50     来源:贺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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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洪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步伐,促进农业现代化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土地流转的基本情况

在确保稳定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前提下,我市坚持“自愿、依法、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呈现出明显加快的趋势,其流转的形式、规模、范围等都比第一轮土地承包期间的土地流转有了明显进步,为农民带来了诸多的实惠。

目前,全市农户家庭承包地流转面积为48.58万亩,占农村确权耕地总面积的23.42%,收入1.49亿元,惠及农户13.07万户,大大促进了农业产业的发展。上半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86.54亿元,增速排全区第三,全市香芋播种面积达17.16万亩,加工能力超27万吨,综合产值突破22亿元;全市高效完成茶园改扩种面积1.1万亩,茶园总面积累计达30.92万亩;新建设施大棚2098亩,累计达到14.53万亩,成功打造广西“设施农业”样板。

二、土地流转主要做法

(一)制定政策,引导流转。贺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强化政策对土地流转的引领带动作用,制定出台了《中共贺州市委办公室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贺办发〔2015〕25号)、《中共贺州市委办公室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的通知》(办发〔2018〕53号)等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明确了加快土地流转,扩大规模经营的具体扶持补助办法。

2025年我市印发的《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贺州市香芋全产业链和万亩设施蔬菜发展扶持政策指导意见(2025—2026年)的通知》(贺政规〔2025〕1号),规定对相对连片种植香芋10亩及10亩以上的,分别给予500元/亩,600元/亩补助。种植组培苗的提高补助,相对连片种植香芋10亩及10亩以上的,按照1400元/亩、1500元/亩实施补助。各县(区)也制定了相应的扶持政策,如《2024年钟山县香芋全产业链和万亩设施蔬菜发展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对规模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进行补助。八步区、平桂区、昭平县对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新种茶园,均制定有相关的补助政策,如《昭平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办法(试行)》规定,种植无性系良种的,按照1500元/亩实施补助,种植福云六号的,按照500元/亩实施补助;对按首次通过有机茶认证50—100亩的,一次性奖补3万元;认证面积在100—300亩之间的,一次性奖补4万元;认证面积在300亩(含300亩)以上的,一次性奖补6万元。《2025年八步区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实施方案》规定茶叶种植30亩以上,奖补3000元/亩鼓励和发展规模种植茶叶。

(二)抓好服务,规范流转。一是加强指导,规范流转行为。我市明确县(区)农经部门负责辖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业务指导、法律咨询和指导签订规范统一的流转合同等工作,并印发《广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样本,乡镇农业服务中心配备若干农经干部,县(区)、乡(镇)、村三级负责信息的收集与发布、档案管理、项目包装与招商、合同签订、考核督查等工作。富川瑶族自治县还专门出台了《富川瑶族自治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加强对土地流转行为的规范。市和各县(区)农经部门进一步拓展服务内容,做好供需信息的收集汇总工作,定期向社会发布土地流转信息,做好对接服务,推介土地流转招商引资项目。二是积极调处,推动社会稳定。我市5个县(区)均建成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建成仲裁庭5个,配备有独立办公室和专门人员,有仲裁委员会人员80人,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机构人数27人,其中,专职人员6人。我市今年共发生土地承包经营纠纷122件,已调处纠纷122件,调处率100%,没有发生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土地流转引发重大群体事件。

(三)培育主体,促进流转。近年来,贺州市围绕本市的特色产业,如香芋、茶叶等,把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作为推进土地流转、加快规模经营的主要抓手,大力开展招商引资,鼓励工商资本、社会资金投资农业,着力培育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种养专业大户。2024年,全市新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01家,累计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共6697家。其中,新培育农业企业114家,累计培育2216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74家,自治区级重点龙头企业24家,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2家。新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74家,累计培育3412家;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93家,自治区级示范社45家,国家级示范社3家。新培育家庭农场113家,累计培育1069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88家,自治区级示范家庭农场51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快速发展,有力推动了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发展。

(四)建立市场,有序流转。按照《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方案的通知》(贺政办发〔2018〕115号)要求,我市各县(区)先后成立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并开始投入运营(其中:富川瑶族自治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于2018年12月挂牌成立,八步区交易中心于2019年9月挂牌成立,平桂区交易中心于2019年11月挂牌成立,钟山县、昭平县交易中心于2019年12月挂牌成立)。经过几年的运行,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逐步增长,截至2024年,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宗数达109宗,交易额4953.95万元。其中,富川瑶族自治县、昭平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建有规范的营业场所、配备了2—3名专职工作人员并落实工作经费,并出台了规范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应进必进”的配套文件,两个县2024年农村产权交易量实现69宗,占全市的63.30%;交易金额达3105.76万元,占全市的62.69%。

(五)完善设施,提升流转。2024年,我市积极构建业务部门督导、驻局纪检监察组跟踪、项目业主监管、第三方监理、乡镇和村协管的“五方监督”机制,强化高标准农田项目监管,通过通报或工作提醒函的形式,坚持进度和质量两手抓、两手硬,对项目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竣工验收等过程进行全面监督。2024年我市首创推行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一张图”管理模式和“保险+质量监管”服务等经验做法,完成新建高标准农田10.46万亩,得到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高度认可,全区农田建设现场会在贺州召开。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农村改革,特别是当前推进的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政策。加大土地流转的工作力度,采取更有力举措,促进全市农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热忱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市农业发展,为全市农业健康发展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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