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秀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和调整油茶种植补贴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市、县两级应对2024年前获得种植油茶补贴的种植户作出承诺,分期分批逐步兑现应发放的油茶补贴。”建议的答复。一是贺州市本级2019-2022年配套的市本级油茶补助资金已全部兑现。2020-2023年市财政局每年印发油茶产业发展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文件,均按时下达油茶产业发展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我局组织各县(区)按要求将市本级油茶奖补资金进行验收发放到位,2019至2022年市本级油茶补助资金已全部兑现。2019-2022年县(区)级补助情况,经排查县(区)林业局已将全部请款材料报至县(区)财政局,县(区)因财政困难存在部分县级补助未发放的情况。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督促各县(区)对2022年以前油茶奖补发放情况进行查缺补漏,合理安排县级财政实现应补尽补,提高资金兑现率。二是结合政府财力对2023年-2025年油茶补助资金市本级不予安排。根据《贺州市林业局 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贺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贺州市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贺林发〔2023〕20号)和《贺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和调整油茶种植补贴政策的意见》,市财政局认为油茶种植属于可根据财力予以补贴的项目,结合我市近几年财政增收压力较大,落实“三保”、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加等实际情况,市本级对2023年-2025年油茶新造林、油茶低产林抚育改造、截干更新不予安排补助资金。经与县(区)沟通,县(区)级油茶补助参考市本级补助情况执行。
(二)关于对“建议自2025年开始,以市级名义出台规定明确种植油茶市、县两级财政不再进行奖补。”建议的答复。鉴于《关于印发贺州市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贺林发〔2023〕20号)将于今年到期,且以市级名义出台规定明确种植油茶市、县两级财政不再进行奖补需要一定时间。根据《贺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和调整油茶种植补贴政策的意见》,经与市财政局沟通,在2026年以后制定新的油茶产业相关政策时,市、县两级财政对油茶种植的奖补政策结合上级文件要求与我市财政情况综合考虑后再予以明确。
感谢对林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贺州市林业局
2025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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