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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机构名称:贺州市农业农村局

办公地址:贺州市平安西路180号

联系电话:0774-5129768

电子邮箱:hznyncj1@gxj.gxhz.gov.cn

办公时间:8:00-12:00 15: 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主要领导:

全昌文,男,汉族,1977年10月生,研究生,管理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共贺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主持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全面工作。


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中心的全市“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重大举措。组织开展全市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起草全市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三)统筹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负责全市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拟订深化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五)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订乡村振兴帮扶政策,组织开展粤桂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中央、自治区、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东部地区帮扶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全市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六)负责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七)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动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八)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动物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九)负责全市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农业外来物种。

(十)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参与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参与制定相关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兽药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行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一)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二)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全市农业投资建设计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承担中央、自治区、市本级农业投资建设项目,负责指导农业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

(十三)推动全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四)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牵头开展全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参与拟定农业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和对策。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技术交流合作,参与拟订贺州农业对外援助政策,承担实施有关农业援外及援贺项目。

(十六)牵头负责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农业综合执法、渔业执法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

1.推动实现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街接,持续压实各方责任,过渡期内保持有关帮扶政策、财政支持、项目安排总体稳定,项目资金相对独立运行管理,增强脱贫县(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2.加强对全市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推动农村产权规范流转和交易,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推动实现共同富裕,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3.统筹推进全市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树立大食物观,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实现农产品保数量、保质量、保多样,保障食物供给安全。

4.统筹推进全市农业农村领域前端技术攻关、中端技术模式集成、后端适用技术推进,推动创新链产业资金链人才链融合、产业体系创新体系融合、农科教产学研融合,提升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立足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和自治区、市级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加快实现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

5.加强对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推动绿色、有机等优质农产品发展,建立地理标志农产品协同保护和产业培育体系,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1.与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贺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贺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街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贺州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农业农村局拟定糖料蔗生产发展战略、规划、政策。贺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糖料蔗植保新技术等试验示范、开发及推广应用,根据职责参与糖料蔗生产管理、良种良法推广、经营主体培育等相关工作。贺州市发展改革委会同贺州市农业农村局拟定糖料蔗生产保护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政策措施,贺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实施。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4-5129768

负责人:李兴培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牵头协调本系统综合性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督查督办、新闻宣传、档案、防艾、计生、机关后勤、政务公开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负责机关绩效考评工作。

(二)人事科教科

联系电话:0774-5120900

负责人:罗前

内设机构职责:参与拟订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按权限负责办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年度考核、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市农业系统工资统计工作;负责全市农业职改工作;按权限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制度改革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及评价。

(三)法规与安全监管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4-5279913

负责人:张金

内设机构职责:参与全市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农资打假等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农业农村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有关工作。负责实施全市范围内的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等绿色优质登记管理工作。

(四)农村改革指导科

联系电话:0774-5120115

负责人:白方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工作,承担深化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制定推进审核农村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深化农村体制机制改革、制度创新方案。提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指导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农村有关改革试验区建设。总结推广农村改革发展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指导全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参与起草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相关法规草案及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提出全市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指导新增耕地质量鉴定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的管理工作。

(五)乡村产业与规划科

联系电话:0774-5120955

负责人:朱淑君

内设机构职责:筹研究以乡村振兴为中心的全市“三农”工作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实施的政策建议。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承担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开发利用和区域协调发展工作。组织协调全市乡村产业发展。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参与起草并牵头组织实施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拟订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乡村帮扶特色产业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参与编制全市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则。牵头组织农展会等相关工作,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农业农村信息化和数字乡村发展有关工作。

(六)计划财务科

联系电话:0774-5137328

负责人:陆干清

内设机构职责:提出全市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中央、自治区、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负责牵头拟订东部地区帮扶资金分配方案,指导监管对口帮扶地区帮扶资金使用。组织各类农业投资项目的规划、计划、审查、申报和监督实施等工作。组织落实各级财政对农业的补贴和扶持工作。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与实施。指导监督农业农村系统财务、资金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务工作;负责住房、医疗、养老保险金等管理工作。主管农业农村部门统计工作。指导全市农业农村系统计划财务管理和业务建设。

(七)种植业与市场科(农药管理科)

联系电话:0774-5121810

负责人:蒋喆

内设机构职责:起草全市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承担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药和抗灾救灾有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药、肥料科学合理使用。承当农作物内部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参与拟订糖料蔗生产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根据职责参与糖料蔗生产管理及良种推广,负责糖料蔗植保新技术等试验示范、开发及推广应用。组织起草全市农作物、畜禽、渔业种业发展政策、规划。负责拟订全市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业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新品种保护工作。统筹推进“菜篮子”工程各项工作。协调指导垦区农垦有关工作。

(八)渔业与畜牧科

联系电话:0774-5275837

负责人:周金亮

内设机构职责:起草全市畜牧业、饲料业、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生态畜牧业、循环畜牧业以及畜牧业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工作。监督管理兽医证、兽药及兽医器械。负责饲料生产企业设立条件审查。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饲料资源开发。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动物防疫和检疫工作,组织开展动物疫情调查、监测和预警,承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建设与管理。承担兽医、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有关工作。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参与起草渔政、渔港和渔船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参与渔业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渔业水域重大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实施禁渔期制度,协调指导渔业互助保险工作。负责渔业和渔政渔港的日常监督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九)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联系电话:0774-5120488

负责人:陈芝任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推进全市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全市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负责牵头组织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健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参与推进全市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承担统筹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推动农村文化发展和移风易俗,指导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承担推动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农田、水生外来物种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承担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 

(十)帮扶科

联系电话:0774-5124651

负责人:陈容容

内设机构职责:承担全市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组织实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政策,指导脱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配合推进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协调推动脱贫劳动力就业,指导开展有关技能培训。协调推动脱贫地区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全市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

(十一)区域协作促进科(市革命老区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4-5122055

负责人:李  斌

内设机构职责:指导全市农业区域合作和协调发展。参与协调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的选派和管理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组织开展粤桂东西部协作、农业招商引资,配合中央有关单位定点帮扶、中直驻贺单位和区直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承担贺州市革命老区建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革命老区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农业对外交流合作,牵头提出农业对外开放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贺州农业对外援助政策,承担实施贺州有关农业援外及农业援贺项目。承办农业和减贫领域涉外事务。

(十二)监督检查科。

联系电话:0774-5215903

负责人:于小丽

内设机构职责: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全市巩固拓展脱岗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关重大部署、政策落实和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督查工作。

(十三)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联系电话:0774-5127889

负责人:缪春敏

内设机构职责:起草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则、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并组织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农业机械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指导全市农机合作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和体系建设工作。起草全市中长期农机装备水平提升规划和装备结构调整计划。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化技术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重点科研、技术开发、技术推广项目的论证、技术攻关和示范推广。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教育培训、维修体系建设、职业技能鉴定,组织开展农机试验鉴定、质量监督管理和农机技术科普。指导农机作业安全。

(十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科

联系电话:0774-5123949

负责人:张志喜

内设机构职责:牵头负责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的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业领域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行使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市本级承担的执法职责。组织实施农业综合执法规划化建设,开展执法检查。指导县(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指导、协调渔业执法工作。

(十五)农办综合科

联系电话:0774-5123660

负责人: 杨子曦

内设机构职责:牵头负责处理市委农办日常事务。负责市委领导农业农村工作讲话以及市委农村工作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负责协调组织对“三农”工作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农村重要典型的宣传报道。组织对市委农业农村重大改革及重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和考核。督促、协调完成市委领导交办的农业农村工作任务。负责对全市农业农村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信息反馈。

(十六)机关党委

联系电话:0774-5129980

负责人:袁维科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纪检工作。


下属机构:

(一)贺州市茶业水果发展中心

办公地址:贺州市平安西路180号

联系电话: 0774-5123662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负责人:陈武平

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茶业、水果的生产发展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

(二)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茶业和水果产业的工作部署,制定全市茶果产业的发展规划、结构调整、区域布局方案。负责全市茶叶、水果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申报。

(三)负责茶叶和水果新品种引进试种、选育,并指导茶、果加工产品科研开发。负责茶叶和水果生产的统计、分析及情况汇总上报。

(四)负责全市农业特色产业项目谋划、包装、申报,指导特色产业生产基地(项目、园区)建设;负责特色产业(项目)对外合作、招商、参展、文化交流活动等;指导市茶叶协会、水果协会等工作。

(五)负责全市茶叶和水果种植技术推广应用及新技术调研引进推广、技术咨询、生产督查、培训指导等工作。

(六)负责全市野生茶叶、茶树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加强与科研院所交流合作,进行本市辖区野生茶叶种植源优良品种驯化繁育并推广种植。

(七)负责全市茶叶、水果病虫害防控、防治及相关信息收集与发布。

(九)负责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贺州市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贺州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贺州市平安西路3号

联系电话: 0774-5271308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负责人:杨恒峰

机构职责:

(一)承担全市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全局性、综合性、专业性和技术性问题研究工作。

(二)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等农业生产领域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三)负责全市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负责开展耕地种植用途管控,开展耕地种植情况动态监测、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引导。

(四)负责对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协助做好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五)负责指导全市动物疫情处置、动物防疫和检疫工作,协助做好执业兽医、动物诊疗机构和畜禽屠宰行业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水生动物外来入侵物种调查与防控等工作,协助做好全市渔业资源管理和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七)负责全市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等有关工作,协助做好全市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等管理和服务工作。

(八)负责全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组织实施和有关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全市农业机械化生产和发展工作。

(九)负责全市农机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负责农机使用及驾驶操作等各类人员的培训,指导全市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工作。

(十)完成贺州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贺州市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贺州市农村能源发展中心 )

办公地址:贺州市平安西路266号

联系电话: 0774-5124653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负责人:李春

机构职责:(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有关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能源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统筹协调和推进《中共贺州市委员会关于实施乡村 振兴战略的决定》和《贺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

(三)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分析研判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形势,提出建议措施,推进各阶段工作。

(四)结合贯彻落实市委“全力东融”战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组织振兴的发展规划,对乡村振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五)统筹指导全市乡村振兴战略的组织实施,督促有关部门抓好试点,培育典型,总结经验,推广做法。

(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农村能源发展的基础设施项目实施规划,统筹协调并督促落实项目建设。

(七)督促指导全市农业产业融合、农村环境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等工作,组织开展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工作实绩考评。

(八)负责做好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的有效衔接,搭建数据对接平台,总结借鉴经验做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九)负责全市农村能源建设和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农村能源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农村能源技术研究、推广普及应用和技术培训等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配合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乡村产业发展、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配合市农业农村局统筹组织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项督查、考评工作。

(四)贺州市农业科学院

办公地址:贺州市平安西路3号

联系电话: 0774-5279285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负责人:邓银姣

机构职责:

(一)负责开展全市农业公益性科学研究、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和服务三农工作。

(二)承担区域农业科技体系建设任务和上级安排的各类农作物新品种区域试验及农作物新品种和畜禽优良品种的选育、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

(三)负责农作物高产高效栽培技术、病虫害发生机理与防控技术、应用生物技术、种子生产技术、农产品加工及水产畜牧养殖等技术研究、引进与示范推广工作。

(四)负责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并解决本市农业及水产畜牧业生产的新问题及技术难题;组织开展畜禽良种遗传资源、优良种畜禽品种的调查保护开发利用。

(五)负责开展农民培训、现场指导和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开展多层次的农业科技交流,主动掌握农业高新技术发展动态。

(六)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贺州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办公地址:贺州市平安西路180号

联系电话: 0774-5123559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负责人:麦志祥

机构职责:负责承担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负责指导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和发展,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及组织做好有关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宣传、培训和农经信息统计工作;负责按规定配合做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中重大纠纷案件的调解、仲裁,协助做好农村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作,管理农业资源及其区划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和农业自然生态环境调查评价工作,组织监测农业资源消长动态。组织开展农业遥感与应用。协调农业资源评价分类与技术规程;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贺州市种子与种植业工作站

办公地址:贺州市平安西路180号

联系电话: 0774-5121810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负责人:李天明

机构职责: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农作物新品种审定推广前的试验以及品种真实性鉴定,组织种子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及推广应用;负责建立健全全市农作物良种繁育体系和种子质量控制体系,做好农作物品种及种子生产、经营、质量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农作物种子待业的统计及种业信息的采集上报,负责与种子管理有关的工作人员培训及技术交流;负责拟订全市农业(种植业)技术推广规划、计划、方案和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粮食、油料、食用菌、蔬菜等作物生产发展规划、计划、方案,并进行管理指导。负责落实粮食、蔬菜生产补贴;负责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各项农业科技研究及示范项目,开展种植业技术推广宣传、培训和指导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贺州市农技科教站

办公地址:贺州市平安西路180号

联系电话: 0774-5132799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负责人:周杰

机构职责:负责指导全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和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市农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和农业职业教育攻坚计划,负责农业科研、农业科技成果和农业技术推广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农民、农村基层干部及其他社会成员农业专业大中专学历教育。组织本地区农民科技教育培训;负责拟定经济作物生产规划、结构调整、区域布局方案,制定经济作物新产品开发、新技术试验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作物种植数据调查、分析、汇总上报。负责经济作物科学技术推广应用、技术咨询、培训指导、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农业生物安全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市委党校农业分校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全市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蚕种经营许可证、出口下一代杂交蚕种的审核工作。指导桑、甘蔗、木薯等经济作物内部检疫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贺州市农田建设工作站

办公地址:贺州市平安西路180号

联系电话: 0774-5121559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负责人:黄捍东

机构职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农田建设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协助拟订全市农田建设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协助编制全市农田建设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市农田项目库建设,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并指导、监督、实施,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等事务性工作;负责组织农田建设项目的计划申报、规划设计审查审批、监督检查和验收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事务性工作;指导县(区)做好农田建设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贺州市土壤肥料生态站

办公地址:贺州市平安西路180号

联系电话: 0774-5138955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负责人:陈莉

机构职责:负责协助制定全市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富硒农业和节水农业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基本农田质量保护、耕地地力分等定级、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估,新增耕地质量验收评定,组织实施全市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负责全市土壤肥料资源调查与开发利用,土壤改良与培肥,科学施肥与肥料高效利用,节水农业管理。协助基本农田划定、农业水资源利用;负责测土配方施肥、绿肥种植、秸秆还田、中低产田改造、酸化土改良、增施有机肥、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节水农业、富硒农产品开发等技术引进、试验、示范与推广;负责全市土壤、肥料采样送检、肥效监测,新型肥料引进、试验、验证、评估。承担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技术示范推广。负责秸秆等农作物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的示范推广;承担农业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监测、收集、保护和开发利用。承担农业外来入侵生物调查、监测预警和防治技术的示范推广;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贺州市植保植检站

办公地址:贺州市平安西路180号

联系电话: 0774-5125972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负责人:黎达境

机构职责:负责依法实施全市植物保护工程,开展全市植物检疫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预测、预报、预警和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植保社会化服务,配合做好全市植保事故组织鉴定和管理服务工作。提供植保技术咨询、信息服务。负责农药经营许可审核签发等公益性工作;负责全市农药田间试验管理工作,搞好新农药的试验、示范,推广植保新技术、新农药;负责植物疫情监测,推进重大疫情综合治理,承办检疫审批、检疫检验、签发证书等公益性工作,加强植物检疫普法宣传;负责组织全市外来有害生物的控防工作的管理。负责(市县二级)全国区域性病虫测报站建设及管理;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贺州市水产畜牧站

办公地址:贺州市平安西路3号

联系电话: 0774-5283328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负责人:罗泽习

机构职责:负责水产畜牧业标准化生产、品种改良、科学饲养等先进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提供水产畜牧业产业结构、品种结构的布局调整的相关技术工作;负责水产畜牧业养殖生产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科普宣传;负责全市种畜禽(渔)技术服务,组织开展畜禽(渔)遗传资源、优良种畜禽(渔)品种的保护繁育以及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负责水生动物疫(病)情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渔业养殖生产投入品使用监测和技术咨询服务;负责指导水产畜牧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协会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的工作。

(十二)贺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办公地址:贺州市平安西路3号

联系电话: 0774-5275818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负责人:黄觉

机构职责:负责草拟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指导全市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检验检测、诊断定性和技术仲裁;负责全市动物疫情的调查监测、预警预报、疫情收集、汇总上报,负责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的技术指导、培训、宣传;负责协助制订畜禽屠宰厂(场)设置规划、分等定级标准,负责屠宰加工厂(场)的技术鉴定认证;负责开展屠宰技术指导培训工作,完善屠宰技术流程、屠宰设施设备的配置、屠宰车间和流水线布局等事务性工作;承接有关行政部门委托的饲料、兽药及畜禽产品质量检测,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社会信用体系;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贺州市农机技术推广站

办公地址:贺州市平安西路180号

联系电话: 0774-5222616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负责人:谢小荣

机构职责:负责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具体工作,指导农机合作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等农机技术推广活动;负责引进和开发适合全市应用的农机新技术、新机具,并进行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农机科技推广项目的申报、实施以及农业机械化技术与装备的展示演示和咨询服务;负责全市农业机械质量投诉体系建设的具体工作,协助做好农机质量投诉案件处理、农机质量纠纷调解。指导县(区)做好农业机械质量管理、宣传、投诉等工作;参与主管部门组织的在用农业机械产品质量调查等具体工作及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业机械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贺州市乡村振兴培训和信息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贺州市平安西路180号

联系电话: 0774-5123335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负责人:邱丽妍


(一)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监测、统计、分析等事务性工作。

(二)负责国家、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监测等服务工作。

(三(四)负责脱贫地区农村住户监测调查工作,(五)负责脱贫人口收入监测分析工作。

(六)负责有关统计监测培训、交流等工作;

(七)负责全市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工作,负责组织监测对象纳入、退出、动态管理工作,

(八)负责乡村振兴,防止返贫监测等信息化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工作。

(九)负责全国、广西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贺州数据管理。负责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信息录入、更新工作。

(十)防止返贫监测信息员队伍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规划、协调脱贫地区干部培训、脱贫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

(十二)负责雨露计划工作。

(十三)承担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