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贺州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贺州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一)贺州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
1.主要职能
(1)研究并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重大举措。组织开展全市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2)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起草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监督检查。
(3)统筹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协调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4)拟订全市深化农村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有关改革试验区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
(5)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大数据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归口管理农业农村相关对外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
(6)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监督管理全市渔政渔港。
(7)监督管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指导全市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8)组织全市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9)监督管理全市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指导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1)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市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承担中央、自治区农业投资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参与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推动全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审批、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3)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4)组织开展农业对外交流合作。拟订全市农业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和对策。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拟订贺州市农业对外援助政策,指导实施有关农业援外及援贺项目。
(15)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
a.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b.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支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C.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自治区及贺州市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2.机构设置情况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共有局属单位 14 个。其中行政单位1 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5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8个,独立核算单位1个。
行政单位是贺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1.贺州市茶业水果发展中心;2.贺州市乡村振兴发展中心;3.贺州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4.贺州市种子与种植业工作站;5.贺州市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
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1.贺州市农田建设工作站;2.贺州市农技科教站;3.贺州市土壤肥料生态站;4.贺州市水产畜牧站;5.贺州市植保植检站;6.贺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7.贺州市农机技术推广站;8.贺州市乡村振兴培训和信息管理中心。独立核算单位是贺州市农业科学院。贺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本级内设机构:共15个职能科室和1个机关党委。
(二)人员构成及编制情况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人员核定编制总数为219名,其中行政编制27名,全额事业编制192名,实有财政供养人数365人,其中行政在职29人(含工勤人员3人),事业在职165人(含军属专项编制人员6人),离退休人员149人(其中享受离休待遇1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22人(含4050人员12名,外聘有10人);独立核算单位贺州市农业科学院核定编制总数81名,全额事业编制81名,离退休人员115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95人,其中事业在职80人(含军属专项编制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115人。具体情况如下:
1.贺州市农业农村局。行政编制27人(含3个工勤编),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实有人员29人(含工勤人员3人),编外人员22人,离退休人员149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200人。
2.贺州市茶业水果发展中心。核定编制12人(含1个工勤编),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9人。
3.贺州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核定编制8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7人。
4.贺州市种子与种植业工作站。核定编制11人(含军属专项编制1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9人。
5.贺州市农田建设工作站。核定编制6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6人。
6.贺州市农技科教站。核定编制16人(含军属专项编制1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4人。
7.贺州市土壤肥料生态站。核定编制11人(含军属专项编制2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0人。
8.贺州市水产畜牧站。核定编制11人(含军属专项编制1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0人。
9.贺州市植保植检站。核定编制10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9人。
10.贺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定编制12人(含军属专项编制1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2人。
11.贺州市农机技术推广站。核定编制14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3人。
12.贺州市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核定编制52人(含后勤服务事业编制4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44人。
13.贺州市乡村振兴发展中心。核定编制21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4人。
14.贺州市乡村振兴培训和信息管理中心。核定编制8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8人。
15.贺州市农业科学院(独立核算单位)。核定编制81人(含军属专项编制1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95人(其中在职80人,退休115人)
第二部分:贺州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820.64万元,同比增加844.5万元,增长16.97%,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18.02万元,同比增加627.18万元,增长12.82 %。其中:经费拨款5518.02万元,同比增加627.18万元,增长12.82 %;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部门人员增加及职工工资增加,职能转变,人员及项目经费等相关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3.事业收入37.4万元,同比增加30.1万元,增长412.33%;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贺州市农业科学院租金收入列入事业收入核算。
4.其他收入83.05万元,同比增加83.05万元,增长100%;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经费为我单位账户2019年-2023年间广西正丰现代农业苗木基地承包费及苗木款(单位经营性收入)资金,共计83.05万元。
5.上年结转结余182.17万元,同比增加78万元,增长100%。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非财政拨款上级拨款项目资金结转纳入单位年度预算。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820.64万元,同比增加844.5万元,增长16.97%,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9.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42%,同比增加191.49万元,增长59.57%。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职工工资增加,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305.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5%,同比减少17.27万元,下降4.75%。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奖励性绩效工资增量不纳入社保基数预算,卫生健康支出减少。
3.农林水支出4136.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07%,同比增加478.65万元,增长13.0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职工工资增加和项目经费增加,导致农林水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390.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同比减少66.2万元,下降6.58%。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变动引起住房公积金缴费减少。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5405.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2.87%,同比增加469.68万元,增长9.52%。
项目支出414.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13%,同比增加374.82万元,增长937 %。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5518.02万元,同比增加627.18万元,增长12.82%。财政拨款总支出5518.02万元,同比增加627.18万元,增长12.82%,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405.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7.97%,同比增加554.98万元,增长11.44%。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及职工工资增加。项目支出11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03%,同比增加72.2万元,增长180.5 %,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项目经费增加。
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按一般预算支出表的项级科目逐项说明)
1.行政运行1346.41万元,同比减少652.57万元,下降32.65 %。减少的原因是事业编制人员(含参公)工资性支出(财政统发)调整到2130104事业运行分类科目,退休人员物业服务补贴、大病医疗统筹、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调整到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其中:用于本部门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842.41万元;用于本部门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325.2万元,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接待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固定资产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退休人员经费支出178.8万元。
2.事业运行2524.45万元,同比增加990.7万元,增长64.59 %,增加的原因是事业编制人员(含参公)工资性支出(财政统发)调整到2130104事业运行分类科目。其中: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2291.51万元;用于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113.8万元,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固定资产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退休人员经费支出119.14万元。
3.行政单位医疗136.95万元,同比增加13.31万元,增长10.77 %。增加的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其中: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缴费支出136.95万元。
4.事业单位医疗52.78万元,同比减少0.43万元,下降0.81%。减少的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变动。其中: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52.78万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4.32万元,同比增加32.57万元,增长7.54%。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及职工工资增加。其中: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4.32万元。
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32.15万元,同比增加16.27万元,增长7.54 %。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及职工工资增加。其中: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2.15万元。
7.公务员医疗补助116.08万元,同比减少53.73万元,下降31.64%。减少的原因是退休人员医疗费不纳入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其中: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116.08万元。
8.住房公积金390.03万元,同比增加66.21万元,增长20.45%。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及职工工资增加。其中: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390.03万元。
9.其他农业支出112.2万元,同比增加87.2万元,增长348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为便于工作的开展,部门预算也同时进行项目整合,将往年的细分项目整合成大类项目。用于推进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展市本级巩固脱贫成果考核评估工作、宣传党关于革命老区建设的路线、方针、政策、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推进执法机构执法支撑能力建设、将动物疫病的监测、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和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撰写扶贫志、用于提升我市耕地质量提升,农房管控工作经费,农业安全生产与法治建设工作、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厕所革命等),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农机技术推广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品牌农业建设,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清廉乡村建设与乡村治理等农业农村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405.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88.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45.79万元、津贴补贴420.67万元、奖金399.68万元、绩效工资896.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64.3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32.1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9.7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6.0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5万元、住房公积金390.02万元、退休费334.6万元、生活补助11.42万元、医疗费补助72.05万元、奖励金0.07万元。
公用经费617.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7.2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43万元、邮电费28.8万元、差旅费33.5万元、物业管理费16.8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2.9万元、公务接待费13.32万元、专用材料2万元、劳务费8万元、工会经费14万元、福利费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2.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6.6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2.59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5万元。
(三)项目支出
1.2025年乡村振兴工作经费35万元。根据《中共贺州市委员会 贺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贺发〔2021〕10号),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5年过渡期政策要求,过渡期内保持市县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并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为推进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所需相关工作经费35万元。
2.2025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经费7万元。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桂乡村指发〔2023〕6 号)。根据自治区绩效考核要求,开展市本级巩固脱贫成果考核评估工作,开展市级考核评估工作,召开相关会议、培训,印发相关材料,所需工作经费7万元。
3.2025年市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工作经费14万元。根据宣传党关于革命老区建设的路线、方针、政策,老区人民为革命事业作出的巨大牺牲和贡献,老区建设发展的先进典型,弘扬老区精神和光荣传统;为加强与各地老促会的联系协调,共同促进老区建设和发展,所需专用工作经费14万元。
4.2025年农业农村工作经费56.2万元。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印发〈清廉广西建设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桂发〔2024〕3号)》自治区绩效考核要求,选树培育一批自治区清廉乡村示范单位,评选认定一批市县级清廉示范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第(十七)条:强化经费保障。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推进执法机构执法支撑能力建设,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本级政府职责,将动物疫病的监测、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和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以及监督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预算”。《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扶贫志编纂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函〔2023〕46号)要求“五、经费保障 自治区本级扶贫志编纂经费,通过分年度纳入自治区地方志办和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的部门预算予以解决等通知要求,用于提升我市耕地质量提升,农房管控工作经费,农业安全生产与法治建设工作经费,动物疫病防控经费(包括非洲猪瘟防控),信创工作,《贺州市扶贫志》编纂工作经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厕所革命等),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农机技术推广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品牌农业建设,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清廉乡村建设与乡村治理等农业农村工作经费支出,所需工作经费56.2万元。
5.广西正丰现代农业苗木基地承包费及苗木款83.05万元。该项经费为我单位账户2019年—2023年间广西正丰现代农业苗木基地承包费及苗木款(单位经营性收入)资金,共计83.05万元,用于消化历年来我局无指标支付的办公费、设备购置、会议费等费用。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47.49万元,同比增加11.94万元,增长33.59%,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本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14.22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用于开展公务活动产出的公务接待费。持平的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厉行节约,严控接待事项,接待费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17.5万元,同比增加4万元,增长29.63%。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开展公务活动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等。增加的原因是因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开展工作所需用车增多。
(五)会议费2025年预算3.57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用于因业务需要开会而产生的费用。持平的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厉行节约,严控接待事项,会议费与上年持平。
(六)培训费2025年预算12.2万元,同比增加7.94万元,增长186.38%。主要用于因业务需要开展培训而产生的费用。增加的原因是因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开展工作所需培训费增多。
四、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我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503.38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74.34万元,增长17.09%,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30万元,同比增加20万元;水费3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电费40万元,同比增加20万元;邮电费28.5万元,同比增加5万元;差旅费26.5万元,同比增加6.5万元;维修(护)费11万元,同比减少6万元;会议费1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培训费2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劳务费4万元,同比增加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9.38万元,同比增加22.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2.42万元,同比增加25.1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78万元,同比减少5.87万元;工会经费14万元,同比增加9万元;福利费6万元,同比增加4.13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5万元,同比减少2万元;物业管理费16.8万元,同比减少5.2万元;以上经费安排增加(减少)的原因是:根据2024年机关运行情况及2025年工作计划对机关运行产生的各项经费支出进行调整。
2025年,我部门事业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113.8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1.54万元,同比增长1.37%,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7.2万元,同比增加0.2万元;水费2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电费3万元,同比减少1万元;邮电费0.3万元,同比增加0.3万元;差旅费7万元,同比增加1万元;维修(护)费4万元,同比增加3万元;培训费0.9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1.32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专用材料费2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劳务费4万元,同比增加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万元,同比增加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4.27万元,同比增加8.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81万元,同比减少2.09万元;以上经费安排增加(减少)的原因是:根据2024年事业运行情况及2025年工作计划对事业运行产生的各项经费支出进行调整。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68.66万元,同比减少6.3万元,下降8.4%%;减少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厉行节约,严控政府采购事项。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含货物类0 万元,服务类0 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 %;分散采购预算68.66万元(含货物类34.16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34.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目前,本单位办公用房面积共17113.21平方米;共有机动车9辆,价值148.34万元,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万元至200万元大型设备0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2024年,预算安排新建办公用房0平方米,新建预算0万元 ;预算安排购置大型设备0台,购置预算0万元;预算安排购置机动车0辆,购置预算0万元。我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5年,我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12.2万元;纳入部门预算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公共财政预算拨款0万元。其中2025年乡村振兴工作经费项目,项目内容为推进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产出指标-产出数量指标内容是召开乡村振兴工作会议≥1次;质量指标内容是会议顺利召开;时效指标内容是会议召开时间在2025年12月前;成本指标内容是乡村振兴工作经费次预算金额≤35万元;效益指标-社会效益内容是推进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满意度指标内容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投诉率≤0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上年结余收入:反映各类资金的上年结余。
债券转贷收入:指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转贷的债券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指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和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
其他资金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等以外的收入。
二、支出科目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和人员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安排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对个人和家庭的无偿性补助支出。具体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和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为满足日常工作需要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三、“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旅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贺州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二、2025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公开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1.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2.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3.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1日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