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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及市气象部门研判,我市空气质量持续好转。经研究,决定于2026年2月18日10:30解除《贺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动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应急响应的通知》(贺环委办函〔2026〕11号)应急预警。预警解除后,请各相关单位继续做好日常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贺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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