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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贺州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陆海平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大会上和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关于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重点村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贺州市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贺州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法制监察司法委员会关于《贺州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以及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强调,市人大常委会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不折不扣地将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聚焦主责主业,精准对接全会部署的实践要求,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履职效能。要强化自身建设,锤炼服务大局的过硬作风,夯实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组织保障,紧扣全市工作大局,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创新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为我市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会前召开了市人大代表“双月”座谈会,就如何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的村、社区“家长学校”建设展开讨论,听取与会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
会上举办了“人大讲堂”,围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地方立法中的探索与实践”作了专题讲座。
会后举行了任命书颁发和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裕科、陈贤文、陈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向云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何翔,市二级巡视员林富先,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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