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企业和企业家们: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论述,推动企业与职工形成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结合当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实践经验,提出以下倡议:
一、依法规范用工管理,筑牢法律基石
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企业与职工应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含纸质或电子形式),明确岗位职责、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核心条款,确保双方合作有章可循,杜绝“模糊用工”隐患,从源头防范劳动争议。
审慎处理劳动关系变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履行法定程序,企业单方解除需提前通知工会,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避免违法解除风险。
二、完善协商机制,促进平等对话
推动集体协商全覆盖。企业应积极响应工会提出的集体协商要约,围绕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卫生等核心议题开展平等对话,建立企业与职工双向沟通的“连心桥”和“稳定器”。
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鼓励职工通过合理化建议、民主议事会等形式参与企业管理。
三、强化权益保障,实现互利共赢
保障基本劳动权益。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落实休息休假、职业培训、社会保险等法定权益,杜绝扣押证件、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
优化安全与福利体系。完善工伤预防、职业病防护制度,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健康体检;建立与岗位匹配的薪酬体系,增强职工归属感。
四、深化人文关怀,构建和谐文化
改善劳动条件与环境。加强工作场所安全保障,配备消防及防护设施,营造安全、舒心的劳动环境。
关注职工全面发展。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学历教育支持,拓宽职业发展通道;开展心理健康辅导和文体活动,增强职工幸福感。
五、履行社会责任,共促社会和谐
稳定就业岗位。发挥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开发更多见习岗位,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助力民生保障。
践行绿色发展。推动节能环保生产,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在促进共同富裕中展现企业担当。
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8日
服务咨询电话:0774--513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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