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9月21日至12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科技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24日,巡察组代表市委向市科技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市科技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坚决拥护、完全赞同,照单全收、全面整改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接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及时召开系列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和巡察组反馈意见,统一全局思想,提高对巡察整改的思想认识。
(二)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巡察整改统筹推进。局党组切实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带头认领问题、分析检查、抓好整改,示范带动形成有效推进整改工作的合力。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整改工作。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检查,党组班子及成员围绕巡察组反馈意见,认真查摆问题,深入剖析根源,提出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党组书记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三)坚持立行立改,推进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深挖原因、举一反三、逐项逐条研究。召开了市科技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建立“三个清单”,将巡察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34项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整改一个问题对账销号一个问题,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四)加强跟踪督办,强化推进整改。为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局党组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定期召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科室负责人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确定了系列具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整改工作力度。
(五)坚持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效。坚持把“改”和“立”统筹起来,以制度建设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效果,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共制定、修改完善制度5项,整改成果得以用制度的形式加以巩固。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动真改实改
市科技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认真对照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逐条梳理、分析原因、研究措施、落实责任,全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差距,做优科技强贺服务推动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建设还有短板”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举措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意见》和理论学习“四个一”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通过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召开科技中介机构座谈会2次,鼓励科技中介机构加强自身业务能力的学习,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拓展服务企业范围,并对照自治区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建设标准,做好申报自治区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推荐工作。三是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的技术需求,同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做好科技成果登记工作,促进我市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2024年,全市共登记科技成果287项。四是开展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集中调研服务工作,向企业宣传创新平台相关政策文件,积极组织企业申报自治区级科技项目,新增自治区级以上创新平台6家。五是举办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业务培训班,进一步加大培育科技型企业力度。
2.关于“统筹谋划科技资源配置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深入企业调研,掌握企业研发投入情况,筛选出研发活跃度高、投入增长的企业,指导企业申请自治区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2024年,共有26家企业获奖补资金。二是指导规上工业企业开展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填报,组织各县(区)规上工业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统计培训,培训企业200余家。三是将高端石材碳酸钙等产业“尖锋”专项纳入《“十四五”贺州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四版)》,优先支持相关重点产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项目。2024年,碳酸钙产业领域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66家。四是加强对市本级科技项目的跟踪管理,围绕碳酸钙等重点产业推荐申报自治区级科技项目63项,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潜能,打造发展新动力,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二)关于“贯彻落实‘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要求不到位,推动高新技术和科技惠农不够协调有力”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推进高新技术领军企业发展壮大不够快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开展2024年度贺州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6家企业申报工业类科技项目获得立项。二是组织各产业领域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共培育12家企业,涉及碳酸钙、电子信息、农业、金属新材料等多个产业领域。动员各县区、园区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创新平台,组织专家评审认定市级技术创新中心5家。三是实地指导贺州天润科技企业孵化器规范管理固定资产等工作,推动孵化载体的可持续发展,贺州市旺源科技企业孵化器获认定为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2.关于“推进农业科技引领性原创成果有弱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对富川等县区农业科技园区及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指导,组织开展培训活动,开展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训活动5期。二是组织开展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应用培训,推进我市2个自治区级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升农业科技园区辐射带动作用。充分利用国家科技特派团(昭平)、粤桂协作科技特派员团队的资源优势,在富川、昭平、八步等农业科技园区举办农业科技交流活动3期,培训科技特派员、种植大户和农民约120人,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和生产技能。三是加强科技“东融”,将“加强种质资源和新品种选育关键技术研究”列入科技项目指南,组织粤桂科技项目合作,促成市农科院与广东省科研院所三方联合申报有关种质培育科技项目1项;积极组织动员我市企业与科研院所申报科技项目,全市农业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15项,其中4项为种质资源、新品种引育示范研究项目。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有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存在短板”方面整改情况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扎实”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结合单位和各岗位工作特点,组织各科室(二层机构)全覆盖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形成《贺州市科学技术局风险清单》,并研究制定了防控措施。二是结合实际细化制定本单位责任清单,制定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并召开了党的建设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不断深化党的政治建设,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实抓细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工作落实到位。三是扎实开展“一月一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剖析有关案例以及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以案明纪,抓好常态化警示教育工作。组织局党组班子成员对各科室(二层机构)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廉政谈话提醒,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四是在执行项目管理相关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印发《贺州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档案管理规定(试行)》及《进一步加强科技计划经费项目管理的工作方案》,做好到期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2.关于“履行监督责任还不够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力度。派驻纪检监察组常态化列席党组会议,查阅党组、班子会议纪要,参与审议科技项目合同,加大对科技项目实施的监督力度。二是对科技项目的实施实行全程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科技项目的申报讨论、合同签订、资金分配及下拨、结题验收等过程全程进行监督,发现有违反规定的及时提醒并指出。三是强化督促指导,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作用。督促局党组做好《科技项目廉洁风险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3.关于“科技项目领域存在廉政风险”的整改落实情况
加强对科技项目全过程管理,建立起职责规范、科学高效、公开透明的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管理新机制,于2024年7月印发《贺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进一步加强了廉政风险防控,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
4.关于“执行内控管理制度不够严谨”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计划内科技经费项目的管理,加快推进科技计划经费项目实施,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计划经费项目管理的工作方案》。二是制定印发《贺州市科学技术局财务管理制度》,对预算、收入、支出、审批、报销等程序均做了相关规定,确保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三是加强日常采购监管,制定印发《贺州市科学技术局日常采购流程》,明确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日常采购,并组织开展财务制度培训。
(四)在“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基层党建存在短板弱项”方面整改情况
1.关于“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不够严格”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局党组和组织人事干部认真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按照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选人用人。二是进一步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党组活动,加强党内监督,确保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组织修订《中共贺州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工作规则(修订)》、《中共贺州市科学技术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修订)》等规章制度。局党组班子全面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
2.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实”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局党组认真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做到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不断加强党组对支部工作的指导,推动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向自治区推荐获得认定四星级科研院所党支部1家。二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相关规定,会前局党组组织集中学习、研讨交流和典型案例剖析会,2024年2月21日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团结-批评-团结”的效果。三是组织审核完善发展党员工作材料和党员干部档案,对党员档案不规范和错漏问题进行了重新审核和认定。
3.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定不够严格”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为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制定《贺州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干部人事档案核查方案》,组织人事干部对局党组管理的人事档案进行核查。二是对存在档案存疑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完成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工作。
(五)在“推进整改工作不够持续,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整改情况
开展市本级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制定印发《贺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加强对科技项目管理,做好到期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
三、坚持常抓不懈,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
下一步,市科技局党组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抓好整改工作,始终把整改工作作为推动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到位。
(一)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把党对科技工作重大要求落到实处。
(二)坚持统筹兼顾,高质量推进科技创新工作。聚焦高质量建设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总目标,不断深化对新质生产力的理论认识和实践探索,强化新质生产力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运用,将科技工作重点与落实市委巡察整改任务相结合,切实压实主体责任,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动贺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整改成果。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工作部署和要求,在治标的同时注重治本,牢牢把握“当下改”与“长久立”的关系,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持之以恒地抓好整改,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4-5123801;通信地址:贺州市江北东路38号贺州市科学技术局611室;邮编:542899;电子邮箱:hzskjj@gxj.gxhz.gov.cn。
中共贺州市科学技术局党组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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