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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2025-01-26 08:52     来源:中共贺州市委员会 贺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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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西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贺州市坚持把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推进。截至目前,1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2个,53条整改措施已完成48条(含已完成并持续整改12条),各项整改进度均达到序时要求。交办的103件环境信访件已全部办结。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开展以来,贺州市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切实提高抓好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每季度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重大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要环节,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报告,不定期到现场督导调度,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扎实开展,切实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稳步推进年度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每年出台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年度工作计划,以高标准、严要求、实举措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贺州市列入国家和自治区考核的河流断面均达到或优于考核水质目标,达标率100%;环境空气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26.3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为95.9%,完成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考核任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总体稳定,未发生突发土壤污染环境事故。二是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能力持续加强。全市累计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51座,日处理能力达16.20万吨,处理能力较2020年增加7.77万吨。贺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于2022年12月建成投产,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500吨/日,餐厨垃圾处理能力100吨/日,昭平县生活垃圾热解低温余热发电厂项目已于2024年10月进入试生产,处理能力150吨/日;目前全市在用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4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1480吨/日,较2020年增长51%;钟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经开工建设。三是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有效管控。2024年自治区下发我市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图斑13个,面积15.4438公顷,涉及5个自然保护地,已全部完成实地核查,未发现违法图斑;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为0,远低于自治区下达的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不超过10‰的年度任务目标;组织实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完成修复废弃矿山面积179公顷,完成2024年度修复任务数的104%;推进绿色矿山创建,新增2座自治区级“绿色矿山”;组织实施废弃矿山井口封堵,在册废弃矿山井口67个全部封堵完毕。四是“双碳”工作有序推进。进一步落实《贺州市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实施方案》,聚焦水泥熟料、建筑陶瓷、炼钢、火电等重点领域先行先试,率先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预计2024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3.5%(全口径),2021—2024年累计下降12%,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十四五”节能目标进度要求。五是生态优势进一步增强。建成启用全球首个鳄蜥科普研学基地,受到全国关注;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5家、绿色工业园区1家,自治区级绿色工厂4家、绿色工业园区1家、绿色设计产品8种。

下一步,贺州市将继续把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的实际行动,强化担当、主动作为,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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