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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订全市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负责人事行政管理体制的研究,并组织实施。负责机构改革人员分流的工作。
(二)负责拟订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和结构调整,编制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增加人员计划和工资基金的审批。
(三)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市直机关单位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国家公务员、其他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考录用工作;负责抓好全市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培训工作;指导和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
(四)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负责各类职称考试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组织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五)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制度,综合管理全市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六)综合管理全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负责全市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七)研究指导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促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八)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晋升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管
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退职和福利工作。
(九)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探索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途径。
(十)研究拟订全市引进智力工作方案,承担引进智力项目的协调与审核工作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市招聘人才的广告宣传工作,健全引进人才工作服务体系。
(十一)对全市人事人才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科学协调人才使用;对全市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人事工作的宣传、科研和信息工作。
(十二)指导和协调市直各部门的全市性的表彰奖励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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