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缴存人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时,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贷款委托人可通过查询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不动产登记信息等,综合评价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的收入、信用和还款能力。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显示有不良记录、已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住房公积金个人失信行为尚未纠正或惩戒期限未届满的,不得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房“一件事”。

2.提供贷款委托人认可的担保方式。

3.提供有效的购买自住房的合同(协议),并支付不低于房屋价款或评估现值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

4.同意在受托银行设立还款账户,并同意授权划款。


申请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房“一件事”申请表;

(二)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三)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同户籍户口簿、离婚证、法院判决等(未婚、丧偶或离异的,须签署声明);

(四)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及首付款票据;

(五)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贷款审批所需资料:

 1.非缴存职工的收入证明;

 2.不动产权证(购买一手期房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和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3.异地缴存使用证明及明细(区外申请人须提供)。

(六)申请享受家庭唯一住房或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提供《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说明:线下办理时,若能通过信息共享实现联网核查的,不需服务对象提供该项纸质材料。


办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贺州)http://hz.zwfw.gxzf.gov.cn/或“智桂通”移动端、微信“智桂通”小程序。

(二)线下办理:贺州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业务1-8号窗口。

办理流程

(一)提出申请

请人可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或“智桂通”移动端或贺州市辖区各政务服务中心的综合窗口提交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房“一件事”申请表及申请材料。

(二)受理

各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或根据申请人意愿采取容缺受理、承诺审批;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原因。

(三)办理

各部门对推送的材料进行查收并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办结。

(四)结果反馈

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或“智桂通”移动端向申请人推送办理进度,包括未办结、已办结等状态,申请人可自行在平台查询打印办理结果表单。


办理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为15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贺州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业务1-8号窗口

(二)电话咨询

0774-512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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