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本自治区户籍家庭。

申请材料

城镇低保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

2、证明困难材料

3、低保申请审核认定

4、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农村低保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

2、证明困难材料

3、低保申请审核认定

4、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当面或通过低保自助申请平台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的时候要如实申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和收入财产状况,包括其他家庭成员赡养抚养关系和能力。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还需要授权民政部门通过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对申报的收入财产状况,包括存款、车辆、住房等情况的真实完整性进行查询核实,经核对后,收入财产等状况符合规定的,结合入户调查等情况,经公示无异议,可以被确认为低保对象。


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通过低保自助申请平台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线下窗口办理:贺州市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1

收件与受理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办理人员
提出申请,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首问责任人审查材料,提出意见
3
民政窗口责任人
办理结果
乡镇通过入户调查、对申请人家庭情况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公示
审查标准
根据实际实施情况确定

2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办理人员
乡镇初审后交由民政局审核
20
窗口工作人员
办理结果
审核通过
审查标准
根据实施情况

3

颁证与送达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是否计入承诺办结 办理人员
民政局核定通过报区财政拨款
7
窗口工作人员
办理结果
拨款
审查标准 -


咨询方式

八步区:0774-5132005

平桂区:0774-8836873

钟山县:0774-8224306

富川县:0774-7898685

昭平县:0774-669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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