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首次在自治区内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以及首次在乡镇及以下(不含城区、县城所在乡镇)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返乡入乡农民工,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
3有效居民身份证
4.营业执照;
5.生产经营情况佐证材料、工资发放凭证等申请材料。如可通过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确认运营或带动就业情况的,可免于提供。
1.线上申请:申请人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广西政务APP等平台在线提交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及申请材料。
2.线下申请:申请人在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211室(贺州大道1-3号)提出申请,提交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及申请材料。

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承诺办结时限为15个工作日。
1.电话咨询:0774-5136208
2.现场咨询: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211室(贺州大道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