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对首次在自治区内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以及首次在乡镇及以下(不含城区、县城所在乡镇)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返乡入乡农民工,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请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

3有效居民身份证

4.营业执照;

    5.生产经营情况佐证材料、工资发放凭证等申请材料。如可通过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确认运营或带动就业情况的,可免于提供。


办理方式

1.线上申请:申请人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广西政务APP等平台在线提交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及申请材料。

2.线下申请:申请人在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211室(贺州大道1-3号)提出申请,提交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及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承诺办结时限为15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

1.电话咨询:0774-5136208

2.现场咨询: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211室(贺州大道1-3号)。


政策依据 适用对象 申请材料 办理方式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咨询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