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协助企业渡过难关,助力企业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3〕165 号)文件精神,现将我中心审核通过的2023年贺州市本级第六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5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如有异议,可向贺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774-5120551。
附件:2023年贺州市本级第六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拟发放单位名单.xls
贺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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