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精神,贺州市南乡大汤温泉开发有限公司西溪森林温泉度假邨等7家企业向我局申请吸纳脱贫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及带动就业补贴。经审核,贺州市南乡大汤温泉开发有限公司西溪森林温泉度假邨等7家企业符合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及带动就业补贴的标准,现将拨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从2024年1月24日起至1月26日止)。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4年1月26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地址:贺州大道1-3号;邮编:542899;电话:0774-5136208)。
附件:附件: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及带动就业补贴公示表.xlsx
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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