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电话:5123155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订本市体育事业的发展战略、目标和政策法规;指导和推动全市体育改革;编制全市体育事业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各县(区)体育事业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对国家公布的96个体育项目进行行业管理。
(二)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区)体育部门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和协调各系统、各部门做好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少数民族体育及残疾人体育工作。
(三)加强对竞技体育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管理,研究和平衡全市竞技体育项目的设置和重点布局;负责参加自治区综合性运动会及竞技体育项目年度锦标赛的组队与管理;指导和管理优秀运动队的训练;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负责在我市举办的国际、国内大型比赛的管理及统筹安排。
(四)指导各级业余体校开展业余训练工作;组织开展对各级业余体校的评估。
(五)按照国家、自治区的有关法规对体育经营活动实施规范管理,培育和发展体育市场。
(六)负责全市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管理。
(七)负责管理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与教育工作,抓好体育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统计和审计工作;监督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做好体育宣传工作;负责对体育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