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新闻网讯 1月30日,参加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的贺州市代表团审议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贺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贺州市代表团团长李宏庆,市长、贺州市代表团副团长林冠参加审议,贺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州市代表团副团长韦丽萍主持会议。
雷少华、朱建军、陈书莹、万茂生、李学书等代表纷纷发言,认为“两院”工作报告政治站位高、大局意识强,紧紧围绕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围绕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审判、检察工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会议还审议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草案修改稿)》,酝酿、提名候选人及人选名单,提名大会选举监票人。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贺州日报记者 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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